hua818 发表于 2024-11-6 10:16:04

关于进一步落实三有一可工作机制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开业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一可能”工作机制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公告

(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成立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意见》应对肺炎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一一”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了将影响降到最低,面对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我们要全力以赴推动复工复产经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健康发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开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疫情总要求以“全面防控、保障民生、复工复产”为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和防疫责任双重落实,严格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检查,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复工复产开业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除疫情防控所必需的(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运输、销售等)外,以及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供水、供电、供热、石油、天然气、通信、市政等行业)、人民生活必需品(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物流配送、物业及其他行业)其他行业)、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部分重点项目及其他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外贸企业防控指挥部节前复工复产并接受订单,全市其他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后,以本地员工为主、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业企业;

2月17日后,以本地员工为主、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工业企业;

2月24日以后,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商场、超市、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负责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必需品的商业企业不得擅自关闭。鼓励企业网上接单、送货上门。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开设2-3个农贸市场,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确保居民“菜篮子”稳定。

2月17日后,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以送餐形式恢复营业(不得堂食)。物流配送企业(包括普通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疫情防控设施齐全的电子商务企业,经向县(市)区商务部门备案后,可于2月17日后开业。其他电商暂时不会开业(或在家办公),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业日期。为满足富业酒店洗衣、染色需求,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疫情防控设施齐全的洗衣、染色企业复工。

2月24日后,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公司、网上卖房、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公司。

3月2日后,技术服务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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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行保险机构营业时间均按照国家银保监会规定执行,推动开展“轮岗”业务和“线上服务”。

下列企业暂不准经营:电影院、剧院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小型(含小型)及以下餐饮店、商业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洗染行业、家政行业、拍卖行、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经营公司、小型商店等商业公司、房地产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门。

(三)建设项目

2月25日后,重点民生工程包括市重点工程和市重点工程(由市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确定)。各县(市)区确定需要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审查批准,报市政府大型项目办公室。

3月6日以后,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项目。

3月16日之后,其他项目,包括房地产和所有其他建设项目。

三、复工复产条件

各拟复工企业和项目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制定工作计划。企业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预案,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

(二)保障防疫物资。根据员工人数和防控需要,采购不少于一周的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防疫物资要有可持续的采购渠道。

(三)严格防疫措施。

1、严格消毒防疫。要对厂区、门厅、走廊、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餐厅、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防疫,严格做好防疫检查和防护,确保安全。具备疫情防控条件,并确保复工后能够复工。具备对上述公共部位进行持续消毒的必要条件;

2、严格人员防护。实行错峰返岗措施,每天上下班时测量一次员工体温;落实岗位防护措施,员工上下班途中佩戴口罩,对通勤车辆进行消毒防疫,鼓励单人自驾,杜绝聚集性活动。

3、严格食堂管理。职工食堂厨师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通知规定的餐饮服务行业标准,上岗后不得随意离厂。在食堂就餐时,鼓励员工自备餐具,分时段就餐,不得集体就餐。餐厅每天消毒3次以上。

4、严格岗位和健康管理。员工上岗前,公司负责进行健康检查。各级指挥部下发的隔离区内人员和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工作。非南阳市籍企业员工暂不通知上班。特殊情况和企业重要岗位人员,在完全符合防控标准的前提下,经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后方可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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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餐饮服务行业用工标准。从业人员须持有全面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检验证明(健康证明);疫情防控期间,员工需近期无发热、呼吸道症状,无肺部炎症影像学特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血象(白细胞)。和淋巴细胞),以及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证明和14天内无发热症状的证明。落实场馆内环境卫生、消毒、日常通风等防控措施,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定期消毒,增加门把手、电梯、公厕等重点区域的消毒频次以确保客户和员工的安全。

6.严格物流行业管理。除严格落实员工健康检查外,我们还开展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对作业车辆进行深入清洁、消毒、灭菌,维护人员和车辆的健康运行。

四、复工复产审批及监管

(一)严格属地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开业工作,做好组织领导复工复产工作以及企业的生产和开业。各县(市)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的联合评审组,集中受理企业复工复产和建设项目申请。

(二)明确复工程序。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项目,企业或其他业主单位可在本通知规定的启动日期前向联审组提出申请和承诺书,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开工条件。相关材料。联合评审组应当进行现场检查,并在3日内完成评审。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压实行业责任。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县(市)区企业复工复产的行业指导,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充分、迟报、隐报、漏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复工复产、不具备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业停产。对复工复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善、玩忽职守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企业分类和复工复产的具体政策和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管控要求,公司复工、开产时间将及时调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2020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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