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818 发表于 2024-11-6 14:21:27

重点煤矿建设重要设备用电监测子系统,提升智能分析水平与应急救援能力

重点煤矿建设重要设备用电监控子系统,在重点煤矿矿井变电、主运、主通风、主排水、主辅提升等重要设备上配置智能电力融合终端实时监测煤矿重要设备的电流、电压。 、负载等重大数据变化,并为管理者提供实时监控、报表管理、报警中心、台账管理、运维管理、数据上传等业务功能模块。

通过建立重点煤矿建设重要设备用电监测子系统,提高煤矿智能化分析水平,督促煤矿企业提前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煤矿智能分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紧急救援。

2022年10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局印发《煤矿和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总体方案》。方案指出,在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极其复杂水文地质条件等重点煤矿重要设备上安装智能电力融合终端,并建设重点煤矿重要设备电力监控子系统应成立。

2023年3月2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山西省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规划提出,到2023年,辖区重点煤矿重要设备电力监控系统建成并并网,达到应建数量的20%、2024年达到应建数量的50%、90个2025 年应建数量的 %,并于 2026 年全部竣工并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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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印发《河南省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补充通知”。智能电力集成终端安装在通风、主排水、主辅提升等重要设备上,实时监测煤矿重要设备的电流、电压、负荷等主要数据变化。建设竣工时限:正常生产建设的严重灾害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岩爆、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其复杂)2024年底前竣工,其他生产正常的煤矿将于2025年底竣工。

2023年6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用电在线监测数据上传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千府函3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加强“三报两图一运”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 《煤矿情况》(广安干2022]13号)要求及时了解煤矿用电情况,通过监测用电异常波动,判断煤矿生产情况,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煤矿活动和控制违法行为”。

2023年8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预警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一批煤矿数据接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2023年11月1日至10月31日,其余煤矿数据接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接入煤矿为其他煤矿不属于第一批接触雷的范围。鼓励其他煤矿提前获取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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