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与双随机下企业应对税务稽查全解析
介绍:随着第四期金税的施行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实施,企业接受税务稽查似乎是一件大概率事件。如何正确、合规地应对税务审计已成为企业必备技能。因此,我们写了这篇文章来分析企业被审计的常见原因、税务审计流程以及各个阶段的应对策略,以帮助企业应对合规。
一、溯源:企业容易被审计的原因
我国正在走向“以数治税”时代。在税务局“大数据”工具的支持下,更多的企业数据将被税务局掌握,无处藏身。一旦经过审计,您可能面临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那么监察局的案件来源是什么呢?企业容易受到审计的原因有哪些?
(一)案件来源类型信息来源
通过对《税务审计案件来源管理办法(试行)》的分析,我们得出审计局案件信息来源类型分为以下五类:
审计局案源部门获得上图所示的案源信息后,将根据案源类型、线索是否清晰、税务风险程度等考虑,决定是否立案审查。
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大比例的企业因实名举报和涉及上下游供应商的事件而被审计。因此,做好公司内外部合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企业易被审计的原因
那么,除了被举报、被牵连的外部因素外,公司内部什么样的行为会成为被审计的原因呢?
1、违规开具发票
在税务稽查中,有“查账必须查发票、查案必须查发票、查税必须查发票”的说法。企业对发票的合规性强调也不为过。开具、领取发票时,要按照形式合规和实质合规进行严格审核。正式合规时,必须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开具、检验发票;在实质性合规方面,必须保证所开具的发票。类别、金额、数量与实际业务相符。
2、业务真实性存疑
随着“金税四期”建设,税务大数据成为稽查局执法的利器。近期,多位被曝光的网红、名人因税务执法大数据被绳之以法。
税收征管通常是相互关联的,特别是当审计局有大数据技术的支持时,企业税务违法行为可以很容易地被识别出来。例如,企业财务指标常见异常、企业客户经营活动异常等,可能会导致税务系统对企业税务数据分析产生预警,从而引发审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是明确您的商业模式的税务处理,并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以确保业务真实性。
3、“白条入账”风险
2023年6月5日,顺力办(已终止上市并进入退市整顿期)六家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开具,因签发“白单”账户”由于委托收款服务而产生。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到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配合调查。
“一条”是金融领域的通用名称,没有标准含义。一般是指不符合标准的文件。在灵活用工等行业,企业普遍采用借条记账方式,但却忽视了其带来的风险。一旦行业监管趋严,企业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合法性,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或刑事处罚(详情参见《“笔记写得不好”是委托催收模式的最大“陷阱”》)。
2、理清流程:税务稽查整个流程分析
通过对税务稽查全流程的分析,希望企业能够对稽查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明确税务机关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知道什么是税务稽查、检查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的管理活动。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税务稽查由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涉税主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相关事项。”稽查局的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
检查局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税务稽查阶段及工作内容
税务稽查分为立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阶段。对于被检查企业来说,每个阶段的开始都是以收到税务文件为标志。不同阶段审计局的工作内容不同:
1.项目选择阶段
案件遴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局全面收集整理案件来源信息。调查对象确定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进行立案检查。必要时,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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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阶段
被稽查企业收到的典型文件:《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信息通知书》、《调取账簿信息清单》、《取证专用收据》、《询问通知书》、《纳税决定书》 《关于解除税收强制措施的决定》等;
主要工作内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调取账簿信息、询问、存款账户或储蓄存款查询、远程调查(发送协助函)等;
强制措施:检查阶段有两种情况触发强制措施:(一)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在纳税期限内发现有转移、隐匿财产或收入迹象,且未提供纳税担保的根据需要。 ; (二)在检查纳税人历期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税行为,有明显转移、隐匿财产或者收入迹象的,经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措施;
结果通知: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告知主体所发现的税务违法行为及依据;当事人有异议的,必须限期提供解释并提供证据。
3.试用阶段
被稽查企业收到的典型文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通知书》;
主要工作内容:
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经审计局审核后,提交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
税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函,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无上述情况的:区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存在税务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应当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存在税务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编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税务违法行为轻微,依法不能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四)不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的,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审计结论。
4.执行阶段
被稽查企业收到的典型文件:《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用户文件》(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当事人陈述、答辩意见)《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和《税务执行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而未履行的)正当理由);
主要工作内容:
强制执行:催告期满仍未履行行政决定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稽查局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检查局从被执行人开户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提取资金。执行方式包括预扣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或者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货物、物品或其他财产的收益来抵扣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中止执行:死亡/破产清算未完成/财产被依法查封、冻结,无法执行/财产需要法院或仲裁确定权属/其他情形。
发现犯罪行为: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函,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对症下药:应对税务审计的常用策略
针对税务稽查的不同阶段,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总结出“应急预案”。由于企业在选案阶段缺乏意识且难以掌控,因此我们重点分析税务稽查检查、审理和执行阶段的应对策略。
(一)查验阶段:收到《税务查验通知书》后,您应该做什么?
当企业收到《税务稽查通知书》时,即表示该企业已进入税务稽查流程的稽查阶段。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现场检查、调取账册、远程检查等检查方式,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措施。现阶段我们建议:
1、明确检查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企业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按照《通知》注明的时限进行内部自查,明确时限内的发票、账务、纳税情况,确定企业内部合同流程。企业。 、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企业可以进行内部分析或寻求外部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明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是这样,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以及责任主体是谁。
2、加强沟通配合检查工作
被审核企业面对检查人员时,不应紧张,而应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检查情况,如实提供检查人员要求的材料,配合检查工作。同时,我们建议,在税务稽查阶段未明确之前,如果企业本身对发票、账目、税金等方面存在疑问,可以先口头沟通,而不是书面沟通,并认真签字。签署笔录时,可以在“被调查人(方)意见陈述”栏表达不同意见。
3.准备证据备份工作
考虑到税务稽查结果不可控,且被稽查企业后续可能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进行内部问责,建议企业在稽查阶段记录并备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企业的要求来自税务机关。收到的文件、与检查员相关的通讯记录等;同时,如能提交相关证据复印件,则提交复印件。如果需要原件,则必须保留扫描件。
4.积极表达不同意见或意见
被稽查企业对检查人员告知的企业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有异议的,应当抓住时机,及时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据材料。该文件也将成为审计案件的最终证据之一。 ,企业应谨慎对待。
(二)审理阶段:收到《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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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收到《通知书》时,意味着该企业税务稽查流程已进入审理阶段结束,税务机关认为被稽查企业存在税务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我们推荐:
1.如果没有异议,等待处罚
企业收到《告知书》后,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的,可以等待《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收到后,可以按照《决定书》的要求自行作出决定。缴纳相关罚款、滞纳金等。
2、如有异议,可以及时陈述、申辩,申请听证。
很多企业在选择是否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时都会犹豫:这是否会导致更严厉的处罚?事实上,《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陈述和申辩权是法律赋予被审计企业的一种自卫权力,以确保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重视陈述和申辩权的行使。
因此,如果您对《告知书》中提及的被稽查企业税务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行政处罚决定等有不同意见,可以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咨询专业人士。限期向审计局提供相关陈述材料(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陈述和申辩的,视为被审计企业放弃行使此项权利)。
3.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提起听证后,税务机关发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错误或者事实认定有偏差的,应当予以变更,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
通过听证程序,被稽查企业可以对稽查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辩护和质证,对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降低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速度。对于听证会时的辩护重点,可以从违法事实和适用法律两个方面入手。
相关违法事实:即使检验局在检验阶段收集到的证据真实合法,检验局和企业的解释也可能不同。因此,建议公司抓住听证机会,如实说明商业模式和案件实际情况。
适用法律:在与税务机关明确经营活动定性的基础上,企业需要与税务机关讨论应适用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处罚相称。
(三)执行阶段: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怎么办?
当《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时,意味着税务机关根据被稽查企业的违法事实等情况,认为有必要处以滞纳金、罚款等行政处罚。可以说,税务机关的审计案件已经定案。如果公司对《决定书》仍不满意,可以怎么办?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可以从本质上预防和纠正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概述
企业对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比,它是一种相对温和、灵活、对抗性较小的方式,而且是免费的。的。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关键作用
事实上,行政诉讼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提供证据”的原则不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被告应当对行政处罚等行为承担举证责任。逾期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证据。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不得再次自行收集证据。这一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促进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律法规、程序正当,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等的,可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决定。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再次采取行政行为。但是,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其他权利没有造成实际影响的,不需要撤销。
对于高风险涉税企业,除了上述的事后应急预案外,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通过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构建事前刑事合规体系,使企业获得通过合规整治实现“合规不起诉”。从而挽救企业,规范行业合法经营。 (详情请参见本团队文章《大事来了,临工平台应对涉税犯罪风险的“关键回合”》)。
4. 结论
本文分析了企业易受审计的原因、税务审计四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及企业在税务审计的不同阶段可以采取的策略。
关于税务合规,我们建议企业提前下功夫,将合规理念融入到日常业务运营中。如果企业财务、税务法律知识薄弱,可以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日常合规检查。 ,及时填补风险漏洞。此外,对于高风险涉税企业,可利用工具建立事前合规管理体系;如果企业被审计,可以根据审计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对症下药。
文中注释: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包括:
(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备案; (二)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案件进行监督处理; (三)应监管部门、司法部门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 (五)审判委员会成员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 (六)其他需要听证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一)税务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的; (二)税务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尚未立案,但侦查对象为逃(失联)企业,涉嫌犯罪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实际规则相对复杂。这里我们只简单列出最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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