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局出台停车员管理制度加强停车秩序管理,保障管理员安全
为加强城市公共区域临时停车秩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停车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停车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区市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了《停车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停车服务员管理制度》对我区停车服务员日常工作考核、文明规范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发现违反下列规章制度的
劳动合同将被终止
1、严禁停车服务员以各种理由向司机或车主、邻近店经营者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一经发现,劳动合同将被终止。
2、严禁停车管理人员在收费过程中不入车或少收费用的车辆。发现扣费一次、累计3次(含3次)50元的,终止劳动合同。
3、工作时间严禁饮酒或酒后上班。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https://img2.baidu.com/it/u=1137343447,3133097201&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708
4、盗窃停放车辆物品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属实的,按价给予赔偿,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终止劳动合同。
5、同一充电点(一类)发生投诉,经核实一次,扣5元;投诉2次,扣20元;投诉3次,扣50元。同一收费员一周内投诉6次(含6次)的,劳动合同终止。
6、当月累计缺勤超过1天(含)的,扣除3天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处罚
1、严禁工作时间游玩、四处走动,严禁从事与停车收费无关的工作。每发现一次扣10元。
2、车主对付款有异议时,应耐心、仔细地解释。若与车主发生纠纷,属于停车管理人员责任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0元。
3、严格执行车位巡查制度。若车位巡检系统不及时,车辆离开后仍进行收费,一经查实,相关损失将由停车管理员承担。
4、停车服务员衣着不文明、无证上岗的,每人扣10元罚款。
5、停车服务员未按时到达,迟到或早退将扣10至30元。旷工半天,扣一日工资。
https://img2.baidu.com/it/u=4058100525,2265111600&fm=253&fmt=JPEG&app=138&f=JPEG?w=800&h=1131
另外,除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条款外,其余条款一个月内违反次数超过3次(含)或一个月内违纪行为总数超过9次(含)的满一年,劳动合同终止。
临时停车位定时收费的实质是规范城市公共区域车辆停放。它不仅关系到城市的长远管理,也是展示城市面貌的窗口。
希望广大群众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如果发生争议,公众可以致电: ;
(摘自永川万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