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818 发表于 2025-4-21 09:40:32

凤凰网财经3·15曝光台:晋商消金高息纠纷案引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成焦点

由   “Bank Eye”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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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一度的

三十五消保日即将来临,今年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为更好地激发消费活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财经推出了“3.15曝光台”系列报告,聚焦消费者投诉集中典型案例。在金融领域,利率过高引发的纠纷频发,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24 年 1 月 25 日,裁判文书网站披露了关于消费贷款高利率纠纷的裁判文书,引发了金商消费金融是否存在高利贷、减息、多收利息、影响客户个人征信等诸多争议。

根据判决文件,2019年7月18日,33岁的李燕通过中介深圳市天道吉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金融”)提供的线上平台,与金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商消费金融”)签订了个人消费贷款合同。 Ltd.(以下简称“天道金融”)的 Tho S Swift。合同规定贷款27512元,贷款期限12个月,月利率3%,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正常还款时,本息还款总额应为33166.94元。逾期的,按每天逾期本金的 0.1% 计算罚息。

李燕借款当天,金商消费金融向他的银行账户转账了 27512 元。当天,天道财经立即从账户中扣除了 5,712 元作为服务费,相当于总贷款的 20.76%。凤凰财经《银行之眼》发现,在本次交易中,李燕与金商消费黄金签订了27512元的借款合同,实际借款为21800元,按照等额本息偿还,12期后需要连息偿还33166.94元,因此实际还款的年化利率在85%以上。

根据合同,李燕应从2019年8月18日起分12期偿还贷款,但实际上他只偿还了10期,包括7期正常还款和3期逾期还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李燕最后一次还款,他将贷款归还,向晋商消费基金支付利息和罚息,共计 28,141.8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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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李燕付的分期付款不到 2 期?原因,恰恰是天道金融扣款的 5,712 元。他辩称,收到贷款后扣除了 5,712 元,贷款总额应从他没有得到的部分扣除,利息也应根据扣除后的贷款总额计算,从而计算出他已经偿还了贷款。金商消费金融认为,天道金融扣款的 5,712 元是服务费,与贷款总额无关,不同意以此为由扣款,仍按照借款本金 27,512 元计算利息,向李燕收取。

在李燕拒绝继续偿还贷款后,金商消费金融向国家征信机构报告了其逾期还款的信息。随后,金商消费金融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燕向金商消费基金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人民币4,979.64元,并要求按年利率24%(截至4月23日为人民币3,401.98元)计算的利息。 2023 年)从未偿还的本金计算,直到还款完成。据此计算,晋商消费金融请求责令李燕向其支付剩余的贷款本金和逾期利息,共计 8,381.62 元。

在法庭上,李岩坚称自己已经还清了贷款,并以此为基础,要求晋商撤回其逾期资料。同时,李燕认为,金商消费金融的年利率是36%,属于高利贷。

此案引发了金商消费金融是否存在高利贷、多收利息、是否影响客户个人征信合规等诸多争议。在这方面,法院已经宣布了判决。

关于李岩质疑的高利贷问题。法院明确指出,晋商消费金融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规定,贷款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6%,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金融借款合同年利率24%的上限。超出部分依法不予保护,未超过的部分予以保护。晋商消费基金按年利率36%收取的贷款利息为5,574.44元,其中多收的利息为2,258.15元。

对此,精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茹进一步向财经的《银行眼》解释道,她表示,“高利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金商消费黄金借出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率是没有问题的,这叫高利贷。”

凤凰财经《银行眼》注意到,本案中,李燕借款27512元,却在借款当天被天道财经扣款5712元服务费,这与五年前央视315曝光的“减息”持平。

对此,法院认为,虽然该款款被天道金融扣留,但责任应由金商消费基金承担。一方面,晋商消费金融与天道财经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天道财经不得向李燕收取任何费用。天道金控扣款 5,712 元属于违反金商消费金融委托的中介机构之间的约定,责任应由金商消费金承担。另一方面,法院认为,《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由晋商消费金融提供,在签订合同时,其已预知天道金融可能会向利燕收取费用,但未要求天道金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提示告知义务并留存相关证据, 因此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晋商消费金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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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李燕的贷款还清了吗?这也是本案中最大的争议。法院认为,截至2020年6月19日,李燕已向晋商消费黄金偿还28,141.87元,加上天道金融扣除的5,712元,两者合计为33,853.87元,超过了合同约定的33,166.92元的总还款金额。所以,李燕给金商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了。此外,李燕向金商消费基金支付的利息中,有 2258.15 元,超过了司法保护上限。据此计算,金商消费金融向李燕收取的利息金额为 2,945.1 元。

李燕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否合规?法院认为,李燕自2020年6月18日起开始按时还款,晋商消费金融向征信局报案并未违规。但现在,李岩对金尚消费金融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金商消费金融应依法撤回李岩向征信局提交的逾期还款信息。

最终,法院驳回了金尚消费者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了李燕撤回其逾期还款信息的请求。

财经的《银行眼》发现,法院并未就金商消费黄金多收李燕2945.1元利息的事实作出判决。

对此,律师滕儒告诉财经《银行眼》,“李燕在开庭时并没有意识到(利息被多收了),否则他会向法院提出反诉,由法院一并审理,要求金商消费黄金返还不正当得利。现在案子已经结束,李燕需要单独提起诉讼。(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李燕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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