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融监管新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制定3部修订5部规章制度
最近,国家财务监督和政府政府发布了2023年规则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将制定三个规则和法规,并将修改五个规则和法规。具体而言,制定的三个规则和法规是“关于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运营风险管理的法规”,“银行和保险机构合规管理法规”以及“执行行政罚款酌处权的法规”。
修订后的五项规则和法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务的实施措施”,“信托公司的管理措施”,“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措施”,“消费者财务公司的试点管理措施”和“货币经纪公司的飞行员管理措施”。
其中,“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管理措施”于2009年发布,消费者金融公司的试点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启动。
2010年,包括消费者金融,金正恩消费者金融,中国银行消费者金融和在内的前四家消费者金融公司被彼此开业。
2013年首次修订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管理措施”。
此修订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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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内非金融企业被允许启动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主要投资者的建立;
第二个是将主要投资者的最低股权比率从50%降低到30%;
第三,消费金融公司发行的消费贷款的上限从“借款人的月收入的5倍”更改为“ 200,000元人民币”;
第四,放松对业务领域的限制,并改变消费金融公司只能在注册的行政领域内开展业务的当前法规;增加“接受股东家庭子公司和国内股东的存款”的业务;
第五,进一步提高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投资者的风险责任意识,并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投资者发行书面承诺,以便在消费金融公司的支付困难时提供流动性和资本支持。
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管理措施”放宽了对消费金融公司运营领域的限制,并促进了消费金融市场的增长。
目前,获得许可的消费者金融机构的数量已扩大到31个。
“中国消费者金融公司开发报告(2023)”表明,截至2022年底,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客户数量超过3亿,达到3.38亿,同比增长18.4%;资产规模和贷款余额均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分别达到844亿元和83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5%,高于经济和消费增长率。
十年后,“消费者金融公司的试点管理措施”迎来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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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管委员会的前非银行部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说有必要领导消费者金融公司的标准化和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消费者财务的核心竞争力面临挑战,高质量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应该遵守差异化的发展,加深我们的努力并提高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监管文章指出,我们必须遵守基于风险的监管底线并提高行业发展的质量。首先,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监督。
总结消费者金融业务的一般法律,认识风险属性并提高监管法规的有效性。
敦促消费者金融公司进一步改善在线和离线贷款业务的“三个检查”系统,增强中低收入客户的精致管理,并增强识别客户风险的能力。加强对外包机构的管理,将外包风险纳入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中,并加强外包机构的访问和日常管理。
第二个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有效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并促进消费者金融公司,以增强产品营销,信息披露和产品定价中的自律和约束。
适当处理行业的“污名化”问题,积极使用各种渠道来加强积极的宣传,并建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商人的消费者金融和的前三名蚂蚁消费者金融尚未开设银行和物流中心的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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