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学生在校玩耍门牙磕损,学校和监护人何时给说法?
课间休息时打球受伤,谁该承担责任?2020年5月17日 08:39:30
【公文包】
2022年10月的一天,华某红拿着医疗诊断证明来到丰川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其儿子华某某当年6月上学时与同班的几个孩子玩耍。当时,他被其中一名孩子推倒,撞到墙上,导致门牙碎裂。截至目前,学校及涉事孩子监护人尚未给出合理解释。我也多次与学校联系,要求学校和涉事孩子的监护人尽快解决此事,给我的孩子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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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某宏表示,事故发生后,因期末考试临近,学校没有立即协调解决。他还直接向涉事孩子的监护人寻求解释。孩子的监护人表示,事件发生在学校。看来,学校出面与三方协商更为合理。后来学校放暑假了,这件事也就搁置了。暑假结束后,他再次联系学校,要求尽快处理此事。学校表示,负责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上学期调任,学校新调任负责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他对情况了解不多,等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处理。花墨红认为,距离新学期开学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他还没有收到学校的通知,与三方协商处理此事。他对此感到不满,于是来到调整委员会寻求帮助。
【调解流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考虑到该案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为谨慎起见,街道调解委员会立即遴选优秀调解员雷某某、鲍某某,并特邀某法院陈法官对该案进行研讨。
经过多方沟通,调解员安排三人于10月13日上午携带全部证据材料到街道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进行调解。
据现场调查,华某某称,事故发生在2022年6月9日下课后,华某某、孙某某等几名同学蒙眼玩摸摸游戏时,孙某某推倒华某某撞到墙上,并撞到了华某某。他的门牙,对牙齿造成损害。
华某宏出具了两家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结果均为牙冠骨折。考虑到孩子还小,还在生长发育,根据评估诊断结果制定了治疗方案:1.密切观察牙齿情况,进行后续牙髓治疗。存在冠折、牙髓坏死、牙根吸收的可能性。 18岁以后,进行牙冠修复或贴面修复; 2.定期复查患者的牙髓活力。如果牙髓活力不足或牙齿变色等牙髓坏死,则需要进行RCT(关闭根尖孔),不排除成年后拔除种植体。可能的。华斌的监护人与孙穆克的监护人和学校就孩子牙齿损坏的赔偿问题进行了三方协商,但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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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的监护人孙光和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均认为华某所说属实,并无异议。不过,孙某某的监护人孙某光以及学校副校长也提出了几种不同的意见:孙某光认为,孩子们一起玩蒙眼碰碰游戏是因为他们都被蒙住眼睛,看不到对方,而且孩子们都还在年轻,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存在主观故意,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该校副校长还指出,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一直有要求,老师日常强调不要在学校玩危险游戏。这次伤害发生在午睡后下课的时间。这是突然的、偶然的。学校很难预测,也不可能时刻严格监控和保护每一个学生。这是不合理、不现实的。此外,事件发生后,班主任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了家长。同时,他也从涉事学生那里了解到了这起事件。学校也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处理此事,但后续协调力度还不够。及时,但学校履行了教育和管理职责。
【调解结果】
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三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华某监护人确认本次侵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1万元),其中孙某监护人承担60%的责任,赔偿总额费用为人民币6000元(¥6000元),须于2022年10月15日前缴纳;桐庐县一小学承担40%责任,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4000元(人民币4000元),须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支付;须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支付;桐庐县一小学因本次纠纷承担的费用已包含保险公司因本次事故理赔的全部费用。如果孙某的监护人因本次事故而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应自收到相关款项之日起三日内向被诉人全额支付桐庐县某小学的费用。
【案例点评】
本案系一起学校侵权赔偿纠纷案。很多人认为,如果孩子在校园里受伤,学校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对于学校来说,预防意外伤害的重点是通过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设施,加强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而不是让老师时刻守在每个学生身边,预防事故的发生。 。每一次意外伤害都会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县司法局提供漫画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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