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818 发表于 2024-9-14 13:47:09

中国电科回应网传不实信息,事件发生时间引关注

5日,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中国电科注意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中国电科成都分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程(27)”两个微信群的聊天记录发布、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虚假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对此高度重视,已认真调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并非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和员工。集团公司对传播、散布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日中午,成都市总工会一名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网上流传的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事件仍在调查中,目前尚无新进展。

据澎湃新闻报道,6日,四川省总工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总工会目前掌握的信息,网络传言并非发生在今年清明前夕,而是去年就发生过;网上传言的“因加班与领导吵架的员工”并不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成都研究所的员工,应该是外地人。

对于此次“员工因加班与上级对峙”事件发生在哪家用人单位、涉事人员是否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外包公司员工等问题,上述四川省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不清楚相关人员具体身份;目前成都市相关部门正在牵头处理此事。

6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中新社称,目前该局研究宣改部正在负责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网站流传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建议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询问此事进展情况。

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出面辟谣之后,仍有不少网友质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或其成员单位的外包公司是否也会出现“因加班而与领导对峙”的现象。

6日,针对上述猜测,中新社多次致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官网,但均无人接听。随后,中新社致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但通话目的尚未明了便被挂断。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的资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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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舆论漩涡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到底有多少家成员单位?公司官网显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在电子设备、网络安全体系、工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领先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历经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国防科工委第十研究所、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等历史变迁。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46个电子研究院所和26个企业基础上组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7年12月,完成企业化改制,更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截至2021年10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拥有700多家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47个国家级科研院所、17家上市公司;拥有员工20多万人,其中研发人员占55%;拥有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旗下17家上市公司包括海康威视、太极股份、中电数码、中电网安科技等。其中,海康威视市值最大,截至4日收盘,市值达4205.34亿元;其次是中电网安科技和国博电子科技,市值分别为365.08亿元和346.37亿元。

官网显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连续多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根据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位列第233位,2021年营收554.57亿美元,利润21.52亿美元。

律师讲解业务外包的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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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矛头真的指向外包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宝全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员工因加班问题与领导争吵”一事所涉及的人员确实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有关,而且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所说,该人员并非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体系员工,那么就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劳务派遣,二是业务外包。

“如果是劳务派遣,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的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工作,相关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也就是说,劳务派遣模式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相关单位对员工加班负有直接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杨宝全说。

杨宝全介绍,与劳务派遣不同的是,承包方在承接业务时,会与分包方签订民事合同,通常会约定外包公司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包括工资、考勤、休假、加班、解聘等。这些责任一般由分包方承担,承包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另一种可能是,如果外包合同中约定加班费需要由承包方公司另行支付,那么从协议的角度,可以要求承包方承担责任。当然,这样的责任也相当于‘公对公’,也就是承包方找承包方,而不是员工找相关承包方。”

此外,杨宝全补充道,实践中经常存在“名外包,实派遣”的现象。“就是变相的外包,但实际上对员工的管理,包括业务安排、考核、奖惩等,都是由承包方承担。这种情况下,一旦认定为派遣,相关责任就要由用工单位承担。”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敏也提到,如果该事件针对的是外包公司,那么发包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外包公司与发包公司一般是合作关系,都是独立的法人,如果外包公司违反劳动法、违法加班等,外包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正常情况下发包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一般来说企业没有义务为外包公司的一些行为买单。但同时考虑到外包公司与企业是合作关系,外包公司的一些行为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声誉。”李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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