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818 发表于 2025-5-1 00:14:2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8月8日至11日举行,国旗法、国徽法修正草案亮点多

,8月7日(记者Peng Yao)第13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21届会议于8月8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事务委员会今天举行了关于立法工作相关局势的新闻发布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事务委员会发言人Zang 提出,《国旗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向本常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国家标志》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如下:如下:如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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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旗和标志的标准。为了满足国旗,国家标志及其在实践中的模式的多样化使用的需求,《国旗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规定,应将其他规模的国旗使用应适当地扩大或减少,以一般规模的成比例。国旗和旗杆的比例应该适当,并与使用的目的,周围建筑物和周围环境一致。 《国家标志法》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规定,如果国家标志悬挂在非宇宙规模上,则应适合使用的目的,建筑物所在的建筑物以及周围的环境。

加上筹集和悬挂国旗并悬挂国家标志的场合。为了反映国家监督制度改革后的国家机构的新变化,已补充说,“中国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监督委员会的纪律检查中央委员会”每天提高国旗,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所有级别的地方监督委员会的当地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所有级别上提高了在工作日的国家旗帜。根据实际发展,已经添加了法规,以宣誓宪法的宣誓地位,在国民宪法日和烈士的阵亡将士纪念日提高国旗的要求,并为居民社区制定了法规,以在重要的节日和周年纪念日上提高国旗。

根据实践发展的需求,《国家标志法》的修正案草案明确指出,应将国家标志悬挂在各级监督委员会,人民大会,乡镇,民族乡镇和城镇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宪法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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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法规当局的国旗和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旗和国家标志的监督和管理,该草案增加了规定,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应协调全国各地国旗和国家标志管理的相关工作,各级当地人民政府应协调其行政区域内国旗和国家标志管理的相关工作。同时,该草案将当地人民政府的市场监督和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部门的实施加剧了法规,该部门在其行政区域的国旗和国家标志的生产和销售中各个层面的各个层面;由县级政府确定的部门应监督和管理其行政区域中国旗和国家标志的晋升,使用和回收。

此外,《国旗法》的修正案草案改善了使用国旗哀悼和哀悼的相关制度,修改和改进了降低半桅杆的程序。根据实践发展的需求,《国家标志法律补充剂的修正案》草案改善了使用国家标志的情况,进一步限制了国家标志的使用范围和国家标志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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