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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网红偷逃税案件频发,转换收入性质成常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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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23: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一波涉及明星网红的逃税案件被税务机关公开曝光。从这些案件披露的信息可以发现,这些高收入者的逃税手段可谓多种多样。

方法一:转换收入性质,减轻税负

现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在内的综合所得,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最高边际税率为35%,股息等资本性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

因此,对于高收入者,特别是收入千万甚至过亿的超高收入者来说,如果将工资、劳动报酬等综合收入折算为营业收入或资本收入。

最新的典型案例是杭州市税务局披露的网红薛莉(原名朱辰辉)、林珊珊偷税漏税案。他们的逃税手段是从相关企业获取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综合所得。 ,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从而实现逃税。

以悉尼为例,据税务部门披露,2019年至2020年,她设立了北海辰熙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辰营销策划中心等独资企业,并虚构转移从相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进入虚构的企业。将劳动报酬收入8445.61万元转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收入,逃缴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最终,追缴税款,收取滞纳金,并拟处以双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合伙人张丽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仍有部分公司股东将综合收益转为股东股利收入,缴纳20%的税率,远低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综合收入最高边际税率为 45%。

技巧2:滥用批准的税收优惠和财政退款来减轻税收负担

一些名人和许多其他高收入者建立了工作室和个人独资企业,这客观上会导致使用批准的征收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

实践中,一些小微企业没有账簿或账目混乱,给税务机关征税带来困难。为了简化程序、降低征收管理成本,该法授权税务机关采取批准征收的方式。即按照企业收入的固定比例(如10%)确定应纳税额,然后按照相应的税率或极低的评定税率征税。



有学者测算,采用评定税制后,部分高收入者的实际税负较依法纳税的人明显减轻。有的地方减少幅度甚至高达90%。在前述悉尼等情况下,可能存在个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被评估征税的情况,从而实现税负大幅减轻。

“一些高收入者将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即将劳动收入转化为营业收入,通过创办独立企业、合伙企业取得收入,按照批准的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通常为不高于5%。 ”张丽娟说。

为吸引投资,一些地方采取减轻税负成本、退还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税等财政退税的方式,吸引名人、网红等高收入群体企业落户。近年来,在严格监管下,一些明星工作室相继被取消。

技巧三:利用阴阳合同或虚假合同隐藏收入、逃税

为了逃税,一些高收入者经常利用“阴阳合同”、“分割合同”甚至签订“虚假合同”来隐匿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披露了一起典型的“阴阳合同”案例:安徽某药企股东鲍某与尹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实际持有该药业51.09%的股权公司至贤。实际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后,鲍某为了逃避相关税款,单独伪造《股权转让协议》报税,少缴税款共计1175.48万元。

2018年,税务部门披露,范冰冰在拍摄电影《轰炸》期间实际获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申报纳税,剩余2000万元用于分割合同逃避个人所得税618万元。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加强对高收入逃税行为的监管

实践中,高收入者更多地采用避税手段,如利用实物福利、报销方式来分配收入;高收入者将部分收入转移给低薪雇员;伪造发票抵扣税款;目标股息以避免税收等。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焦瑞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高收入意味着高边际税率。由于税负过重,一些高收入不法分子会冒险逃税。手段无非就是“阴阳合同”、多重核算、欺诈等。会计、虚开发票、设立无实质经营的公司、借壳上市、无形资产高估、公转私、收入形式改变等。根据收入来源和环境,采取不同的方式逃税行为也多种多样。



焦瑞金表示,从一些高收入者逃税的趋势来看,他们大多做表面的事情,以非实质性经营企业的投资者身份获取“投资收益”。投入的资产要么是没有价值的固定资产,要么是虚幻的。无形资产。

近年来,国家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2019年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税收服务和监管依法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激励。

北京等省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要求,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收服务和监管水平。

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娱乐领域从业人员税务管理,定期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定期对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税务检查。加大对娱乐领域逃税典型案件的查处、震慑和揭露力度。

针对一些明星网红滥用核定征税偷税漏税的情况,《通知》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就如何依法依规建立会计制度提供指导,并采用审计征收方式申报税款。

针对一些地方滥用税收优惠吸引名人、网红的情况,《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娱乐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实施税收优惠违反规定设立或者灵活实施的。对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进行法律核查。

焦瑞金认为,未来对高收入人群逃税行为的监管应运用大数据思维,以数控税。高收入或高净值人群的收入主要在个人账户或企业账户,因此有必要加强税银网络的协同运作。

张丽娟建议,加大对高净值个人的个人税收监管,加强对独立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的管理,当营业收入低于总收入(含股权转让收入)一定比例时,取消核定征收。政府部门、银行等将加强数据共享。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开表示,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各地税务稽查部门和公安等部门共同努力,继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务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隐瞒高额收入等行为。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将持续净化税务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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