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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阳光招生,消除大班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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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0: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1497章

陇南市武都区小学、初中最新招生政策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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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阳光招生,杜绝大班现象,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办〔教办〕9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督促推进本市农民工子女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甘政发[]11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督促推进本市农民工子女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4月25日)、陇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加快全省中小学消除大班制工作方案》(陇教基[]42号)、陇南市教育局的《方案》,根据《方案》,制定本《方案》。根据《关于做好学校招生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龙交基[]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一、基本原则

1、免就近检测原则。坚持定点招生、定向招生、就近招生、免试招生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严禁以各种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录取依据或参考。

2严格控制大班人数原则。城市学校要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规模。班级人数不能超过 55 名学生。严禁违规跨地区、跨区招生。

3、自主招生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服务半径内所有学龄儿童均已入学。

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计划全部公开,各环节公开,招生行为规范,招生督导和监督切实加强,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

二、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阜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三金,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城街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赵柏军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监察室主任 王芳

教育局党组成员、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张福团



教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新林

成员:教育组组长、中小学校长

职责:负责领导、协调、规范和监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办公室设在教育科,王芳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城市小学按照各自服务半径,按照《秋季招生计划》招收6周岁以上(8月31日前出生)城市户籍儿童和在本市拥有房产的非城市户籍儿童。城关小学招生计划”。还将招收非武都区的子女 对于随户口迁入城镇务工、经商的子女,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自主招收武都区非城镇户口的工商子女。根据场地的可用性。非城市地区中小学校按照各自的服务半径和对口招生政策进行报名招生。

(二)报名时间

城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城市初中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18日至8月27日,其他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18日至8月27日。水平是8月27日;非城市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各自服务半径和对口招生政策报名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27日,辖区所有学校将于8月28日正式开课。

(三)报名方式

城市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有两种模式。一是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尝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证件,报名时间可适当提前;二是无条件现场登记、现场核查。

(四)入学要求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精神,按照《城乡小学秋季分区招生方案》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城市初中秋季新生对口招生分配表》,独立开展招生工作。 。

1户籍。具有城镇户口的新生,须提供城镇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两份基本证明材料。市区是指城关镇、东江镇、江南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钟楼街道办事处。我的户口必须在我父母或祖父母的户口本上。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能够证明是一家人的结婚证。

2 属性。新生在市区办理房产登记,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祖父母)、城市房产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销售协议、土地购买自建房协议、小产权房等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公共住房证明。

以上两个条件任选其一,排名不分先后,户籍过户、房产证办理没有时间限制。

3 流动儿童。流动儿童是指在武都市务工、经商的非武都区居民的子女。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单位合同或营业执照、儿童疫苗接种证明等三项基本证明材料。

4 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武都区非城镇户籍、在市区的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将根据学位空缺采取相应措施自主招生,直至名额填补为止。入学要求:首先,监护人必须提供本市1个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的租赁合同。签约期限须在入学之日8月20日之前完成,或由县(市)房管局核发的《武都区(陇南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监护人需提供名额满后未入学的人员,按原居住地户口本在城市地区定点入学学校:江南小学、九成山小学、东江王沟小学、大宝小学、水帘洞小学。



5、政策为儿童入学提供政策保障。各学校依据《陇南市武都区城关片小学招生政策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6 民办学校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招生。自愿入读民办学校的子女,必须遵循“随人报名”的原则,凭本人学生证到民办学校报到注册。决不允许出现“学籍分离”或学籍附属现象。否则,造成学籍丧失或被原学校删除学籍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民办学校不得采取笔试或者任何变相知识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者专门培养学生。

7监护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所监护的城市公立学校入学资格。

4. 入学要求

1、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不得跨地区招生、考试选拔学生等,不得进行片面宣传,不得有任何贿赂等不当行为,不得招收未成年子女和不合格学生。要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规范招生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做好招生工作。良好的形象。

2 落实关爱政策。驻城关区或户籍所在地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按照《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规定入学,由学校自主招生或学校招生。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

3.保障入学权利。学校不得拒绝区内学生,不得招收区外学生。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区内学生。学校要积极接纳超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切实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立小学也必须按照本《方案》进行招生,不得拒绝辖区学生。

4.坚持班级均衡。学校必须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办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新生初试,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5. 准备入学报告。学校须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各类招生材料,包括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应急预案、招生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名单、公示声明等。有空缺名额的学校还须报告空缺名额数量及落实情况计算机随机分配方法(抽签)。

6.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学籍分离、学籍空置、学籍造假等情况发生,不得为违规跨地区学生和违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违反规定转学的。

七、加强工作监督。区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派出检查组到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托管学生”、“拐卖学生”行动,维护招生秩序。对招生过程中违反纪律和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分。

五、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严格纪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招生应急预案,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招生结果公示、招生秩序和安全维护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武都区教育局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陇南市武都区中小学2023年最新招生政策更新。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阳光招生,消除大班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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