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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沙县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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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

经区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沙县区招生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精神,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初中招生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区初中教育2023年秋季小学至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录取原则。小学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分区招生原则。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分区域招生。

3、公开、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平等录取机会,不断完善和完善招生公开制度,畅通社会反映问题的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

1、各乡(镇)初中根据本乡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制定招生计划。

2. 城市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班级数

学校名称

班级数

沙县三中

18

沙县六中

18

城南中学

沙一中学分校

18

3、班级规模: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教育印发《消除大班规模专项方案》 按照《关于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济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各初中严格控制规模年级开始时班级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班级无法容纳学生的,经区教育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扩大班级规模。

3、区域划分

(一)乡镇初中

1、乡镇初中:招收乡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2.南夏中心学校初中(与沙县三中实施“主校制”办学改革)

⑴ 南下镇户籍且南下中心学校毕业的,安排入读沙县三中。

⑵ 南下乡户籍,本市小学毕业或区外其他小学毕业且父母在本市无房的,安排入读沙县三中;父母在本市有住房的,按市区招生。

⑶南下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无南下乡户籍的,入市区初中就读。父母在市区无房的,被指定就读城南中学。父母在市区有住房的,按市区招生。

(二)城市初中的划分

1. 电影中出生的学生和住在小产权房的学生

⑴ 沙县三中

① 虬江西路沿长富线至洛花路、洛花路至沙县三中以南、水南国营林场、迎宾大道与金谷路交汇处、长富线、象蒲高铁公司、三沙高速以东、沙溪河以南虬江街道地区村(居)委会(不含水南村)和社区小学毕业生。

②采石场以东、谷县以西(含谷县村)、沙溪河以北、鹰霞铁路以南的村(居)委会、社区小学毕业生。

③采石场以东、鹰霞铁路以北、三官塘路以西、采石场新城西路以南的村(居)委会、社区小学毕业生。

④与沙县六中共用区域:采石场以东、长富南路以西、长深高速以南延伸的金沙西路、采石场以北的新城西路等村(居委会)委员会和社区 小学毕业生。

⑵沙县六中

①凤岗街道长富南路以西、金沙西路长深高速以北延伸地区的村(居)委会、社区小学毕业生。

②凤岗街道辖区三官堂路、长富路以东、鹰夏铁路以北、建国路以西、长泰南路、长泰北路以西的村(居)委会、社区小学毕业生。

③建国路、长泰南路以东、鹰霞铁路以北、香河路新城东路、华山东路以西、华山东路与长泰南路交叉口以南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小学毕业生。

④与沙县三中共用区域:采石场以东、长富南路以西、长深高速以南延伸的金沙西路、采石场以北的新城西路等村(居委会)委员会和社区 小学毕业生。

⑶沙县第一中学分校

①凤岗街道华山东路以东、长泰南路至长泰北路、新城东路以北各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凤岗街道香河路以东、鹰霞铁路以北地区村(居)委会、社区小学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行农民工子女

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被指定就读城南中学。

四、入学资格类别认定

(1)片内识别

1、有房子、有家庭。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房产,共有房产中产权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下同),户籍所在地与房产所在地一致财产。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以供鉴定,并提供上述各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2、有家无屋。 ⑴出生登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市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房产(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核实确认)。提供户口本及户口簿复印件以供参考。 ⑵ 小学毕业生户口在沙县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房产(无需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核实确认) ),但小学毕业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市区拥有房产。 。提供户口簿原件、祖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权证)、反映祖父母与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以供鉴定,并提供上述复印件文件。一份以供将来参考。

3、有房子但没有户口。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拥有房产,但户口不在居住地。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以供鉴定。并提供上述证书各一份,以供备查。

4、新购商品房。小学毕业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购买了新的商品房。他们已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到区房产服务机构登记,并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原件、《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屋购置税发票以供鉴别,并提供上述各文件复印件备查。

5、租赁公共住房或廉租住房。小学毕业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区住管委将安排其租用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提供户口簿原件、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明授权书,并提供上述各文件复印件备查。

(二)小产权住宅的认定

村(居委会)在城市街道下修建保障性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工业园区企业及管委会开发的集中住房,具有人员集中住房、生活区配套服务设备设施齐全、物业管理等社区功能。该小区被认定为小产权房。公司、企业等内部职工使用的职工宿舍和单体建筑,不认定为小产权房。

小学毕业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购买并实际居住小产权房一年以上。经学校入户调查确认后,须提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户口簿、近一年水电费缴费凭证。上述文件的原件将经过认证,并提供复印件以供参考。

(三)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做生意、办企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市地区经商。提供营业执照、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区外提供,居住不满六个月的,可在六个月后提供,下同)、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的财产证明复印件)以供识别。并提供上述证书各一份,以供备查。

2、企业工作。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工作。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工作合同、租赁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供身份证明,并提供上述各文件复印件备查。

3.自由职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无固定工作。除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原件、租赁合同(含房东房产证明复印件)原件以供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自由职业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学校将进行调查鉴定,并提供上述证明的复印件。一份以供将来参考。

(四)政策关怀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福建省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补充通知(民政联[2017]1号) 《关于做好小学、初中、幼儿园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基[闽教基]2015年第34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工知[201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赴闽台商子女服务的通知》(闽府办[2007]210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公安牺牲烈士子女因公生活、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可根据居住地区、按照家长要求安排入学。

一、军人子女。父母均在偏远部队服役,子女难以随军;驻扎在沙特阿拉伯的军事人员的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身份证等原件以供身份证明,并提供上述各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2、因公牺牲、致残的公安英雄和公安民警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警察英雄或伤残证明等身份证明,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备查。

3、台商子弟。是指在沙县区投资的台胞子女和在沙县区台资企业台资员工的子女。提供父母户口证明、营业执照(股东协议)或委托书、能够证明孩子年龄和学历的文件(如户口本、居住证等)以供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上述各文件供参考。

4、引进有才华的孩子。父母双方或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属于省、市、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户口簿、人才引进合同或协议等原件进行身份证明,并提供将提供上述每份文件的副本以供参考。

(五)区青少年体校招生按照《沙县教育局、沙县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局关于加强沙县少儿业余体校管理的通知》(沙教〔2018〕202号)。

五、招生办法

(一)沙县小学毕业生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2日-16日。

2、地点:毕业生所在的各小学。



3、填写表格:小学毕业生或监护人填写《2023年沙县区初中入学登记表》。

4、初步核实:小学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鉴定,并进行分类汇总。

(二)初中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各中学负责确定初中招生资格。市区初中资格认定时间为:7月11日至13日(周二至周四)。地点是该地区的学校。小学毕业生或家长(监护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辖区初中学校办理入学资格审核。

农村小学毕业生需要到城市升学的,在外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回家乡城市升学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城市升学。地区学校同时审核和注册。

(三)入学所需资格审查材料

1、户口簿、居住证等。

2、房产证:提供房产证(或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税发票、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等。商业店面、房产协议、公证等不提供用作分区的基础。

3、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自由职业证等。

4、《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和《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资格审核表》。

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按照类别分类和招生区域只能在一所学校报名。提供虚假证明或者在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地区及辖区的录取资格。计算机分配资格由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安排到剩余招生的城市初中就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录取顺序

1、首先招收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住房”、“政策关怀对象”、“公租房中租金”的学生住房和廉租住房” 小学毕业生有六类。

2、沙县六中、沙县三中公共区域

所有小学毕业生(片中学生)均可入读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其中一所。

3.如有剩余名额,招收实际居住小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

4、沙县三中、沙县六中、沙县一中分校如有剩余名额,招收城南中学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并出租区域内通过电脑分配。

(五)入学手续

1. 填写注册表。 6月12日至16日,辖区小学毕业生到所在小学报到注册,填写《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提供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 7月11日至13日,小学毕业生到所在地区的初中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招生资格审核组要认真甄别和审核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明确小学毕业生类别。经办人、审核人、委托人应当在审核结果上签名,以示责任。

3.入户核实。 7月20日至24日,各学校将组织人员前往相关部门核对材料,进行入户调查,根据报名情况,如有疑问,提交相关表格;区教育局和学校将组织人员前往区房地产服务办公室对片中学生进行核实。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或农民工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的财产信息,到公安局核实户籍信息。

4.公示名单。 7月26日至28日,各学校将公布现场招生初步名单,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公布剩余学位。 7月30日,各学校公布了剩余名额情况、小产权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人数以及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户籍情况。

6.电脑配置。 8月2日,沙县三中、沙县六中、沙县一中各分校如有剩余名额,将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在城南户籍的农民工子女。中学及区内租金均通过电脑分配。 ,分配名单和录取名单将现场公布。

7.公布报名名单。 8月4日至8月10日,各学校公布2023年秋季小学至初中新生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各学校将2023年秋季小学至初中新生入学名单报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备案。

(六)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招生程序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成立小学至初中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选派负责、认真的教师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各初中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教学库存备案。经办人、审核人、校长负责招生资格的认定。区房产服务机构必须配合核实房产信息、核发房产信息证明。区公安局要配合核实七年级新生身份信息,依法处理和打击招生过程中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

区教育局和各初中要做好政策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解读招生政策,张贴《城市初中招生区域示意图》使其家喻户晓并获得社会支持。 ,让家长理解。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配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小学生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严禁非法招生

学校招收新生时不得举行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含普通班特殊教育学生)入学。严格控制班级学生人数,严禁招收寄宿生,杜绝无学籍学生现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的新生必须分均衡班,不得混入“实验班”、“重点班”等。

4.实施阳光招生

小学生至初中生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小学、初中要开通公众咨询热线,积极接受公众和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引导舆论。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解决。严禁相互推卸责任、向上转移矛盾,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5.严格招生纪律

校长是保持学校招生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招生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行为的,区教育局纪委将进行责任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生向学校提供的注册材料将保存3年。对于跨服务区招生、私自招生贷款生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区教育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加强辍学管控,保障教育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控制辍学、保障就学的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责任。各学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完善适龄辍学儿童工作台账,实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招生“一个不够” 。

区教育局初中招生电话:—

区教育系统纪委电话:—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2023年招生办法

2.2023年沙县区初中入学登记表

3. 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资格审核表

4、2023年沙县区中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

2023年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0个班,共450人。

2.招生区

(一)固定招生区域

1、生态新城:北以沙溪河为界,南至三沙高速公路,东至凤岗大桥连接线,西至湿地公园;

2、水南村、金泉村、墩头村。

(二)招生总面积

金谷小学、翠绿小学、虬江第二中心小学、凤岗中心小学、诚毅小学、三官堂小学(片中学生)招生范围。

三、入学方式

第一批:生态新城“四到”范围内的“新购商品房(含揽月山人才住房、锦州公寓)”(2023年7月10日前购买并签订住房合同)、“有房有房” “有房无户”、“有房无户”及相关教育优惠政策对象。

第二批:水南村、金泉村、墩头村村民子女,生态新城园区企业(含机场)高管、技术骨干子女。

第三批:生态新城“四到”范围内的目标包括“无房户”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

第四批:金谷小学、翠绿小学、虬江第二中心小学、凤岗中心小学、诚毅小学、三官塘小学毕业学生自愿申请入读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录取是按批次进行的。若某批次学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分配。未录取的,由沙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4、其他事项

1、生态工贸区管委会负责生态新城园区内企业(含机场)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子女的身份认定,并颁发相关证书。

2、招生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其他未答复事项,沙县区招生委员会将予以解释和协调。

附件2

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毕业学校(加盖公章):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地

在哪里发布照片

身份证号码

学生身份



数字

户籍详细地址

连接

电话

居住(出租)地址

业主

毕业生与业主的关系

电影中诞生(打“√”)

拥有小财产权的房屋(检查“√”)

移民工人居住在哪个区域(检查“√”)

3号中学

第六中学

city

第一中学分支机构

第三中学

第六中学

city

第一中学分支机构

第三中学

区域

第六中学

区域

city

区域

第1号中学分支区域

主要家庭成员

标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目前在哪个单元中完成了什么工作?

学术绩效评估

全面的质量评估

主题

道德与社会

中国人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音乐

艺术

校本

年级

奖惩

兴趣和专业

全面评论

校长的签名:日期,月,2023年

评论

在“毕业生与财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专栏中,填写了小学毕业生与“当前居住房地产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例如:父亲(母亲),儿子,祖父母和孙子;出租(私人住房,低租金住房,父母单位的公共住房);住宿(亲戚条款)。

附件3

2023 初中入学资格审查表

(膜室1:拥有房屋和家庭)

注册学校(盖章):编号:

学习

出生

根据





兴趣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户籍

地址

上小学

身份证

数字

家庭

主要的

成员

标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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