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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重点大学的历史沿革与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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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4: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建学校。

学校始建于1946年7月,是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培训班,历经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职业学校、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 1978年5月,吉林财经大学恢复,1992年5月恢复,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曾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金融院校。

学校是国家最早建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也是国家第一所本科税务大学。

2005年,学校整体迁至素有“亚洲最大人工林海”之称的净月湖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园建设以“自然、典雅、厚重、博大”为理念。现已竣工建筑面积30万多平方米。

学校现有学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省级重点一级学科6个; 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国家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本科专业3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特色专业;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学校是国家首批优秀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2012年,注册会计师专业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学评估中进入A级行列,与中央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并列前三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0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416人,具有博士学位16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首席专家等教育部重大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划评审专家,教育部经济学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统计教师、省新世纪大学首席教授、讲师教授、中青年骨干教师、省高级专家、省中青年专家突出贡献者,省拔尖创新人才。 、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省学科带头教授、省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

学校现有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学校主办的《当代经济研究》和《税收与经济学》两本学术期刊为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中文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学校是首批“吉林省2011计划”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和首批“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建设单位;近年来,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效益显着。三项科研成果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5篇时事报道得到吴邦国、温家宝、回良玉、王岐山以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批示,为服务当地经济。

学校始终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形成了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办学传统,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和拔尖人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学校现有学生13440人,其中本科生11649人,硕士生1760人,留学生31人。多年来,学校一次性就业率达92%以上。学校是“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学校秉承“明德崇实”的校训精神。在学校的爱心教育下,涌现了“爱心传递”、“当代孝子”张尚云、“感动吉林”十大人物之一张爽、自费生等一批典型学生群体。王兴等一大批赴南非支教的典型先进个人。其中,张爽的义务支教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五个栏目集中播出。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美国计算机学会组织的国际大学生编程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学校实行开放式办学模式,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加拿大、白俄罗斯、瑞典、台湾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3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开展校级领导互访、学者互访、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开展学生学位项目和长短期交流项目。 1988年,学校开始招收留学生,1999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合作。 2010年,学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共同组建“香格里拉大学联盟”。 2013年,学校在教育部指导下,作为国内13所大学之一,与俄罗斯13所大学共同成立中俄经济大学联盟。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党委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吉林省高校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学校被评为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2006年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7年、2010年,学校荣获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2014 年 4 月更新)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单位严格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复试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同时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复试中要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核;关注候选人的一贯表现,不仅是最初的考试成绩,还包括以前的学业表现和潜在的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同时,2015年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将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招生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全部拟录取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通过“全国硕士学位招生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统一注册、公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告并在平台注册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登记学籍。

为方便考生调整,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网址:、教育网)上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网址:)。符合条件并愿意调整的考生可以及时上网了解调整信息以及如何使用调整系统,并按要求申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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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类)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点击放大图片)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学位类)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点击放大图片)

2014年3月18日,教育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为方便考生调整,3月25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网址:、教育网)上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网址:)。符合条件并愿意调整的考生可以及时上网了解调整信息以及如何使用调整系统,并按要求申请调整。招生调整单位要规范、细致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类)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点击放大图片)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学位类)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点击放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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