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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走私与回流事件频发,中国流失文物总数惊人,回归之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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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7 06: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文物走私返还事件不断发生。美国政府近日向中国归还361件(套)流失文物。这些来自中国的流失文物近年来被联邦调查局扣押。在日本,一批西周重青铜器前天被撤拍。专家表示,它们涉嫌走私,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有关统计,中国出口文物总数达1000万件。据从事文物考古多年的唐继根介绍,除了近几年被盗、变卖的文物必须追回外,那些年被盗、收藏文物的人都已经去世了。通过他们流失海外的文物至今仍滞留在遥远的地方。流失的文物短时间内不可能回归。那么,现在还能做什么呢?

中国有多少文物流失海外?

据国际博物馆理事会统计,中国出口文物总数约为164万件,分布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图1)。中国文物学会据此提出了另一组数字,认为中国流出的文物总数达到1000万件,是博物馆藏品数量的六倍。

(图一)收藏中国文物的欧美重要博物馆分布示意图

(图一)收藏中国文物的欧美重要博物馆分布示意图

由于文物界定困难重重,信息获取困难,准确统计流失文物数量实际上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国际博物馆理事会公布的数据是各国博物馆收藏的中国文物的统计结果,可以信赖。但除了博物馆之外,还有大量文物掌握在世界各地的其他组织手中,比如基金会、图书馆、拍卖行、私人收藏家等。中国文物协会引用的1000万件文物显然考虑到了这一因素。然而,1000万件的惊人数字似乎夸大了流失文物的数量。回顾文物流失的历史,通过代理收藏、战劫等方式泄露出去的文物,大部分都进​​入了欧美国家的博物馆。考虑到历史上也有一些文物通过合法贸易、移民等方式出口到国外,我们估计博物馆内和博物馆外的藏品数量为一比二。据此,我们推测海外现存的中国文物总数大致在500万件左右。

面对文物流失,“追回”的声音不绝于耳。现存的华侨文物是如何流出的?国外文物现状如何?我们想追求它吗?如何追索?情绪的背后,需要认真的讨论。

你在异国他乡还好吗?

(图二)东晋顾恺之《妇女史图》绢本设色手卷,高24.8厘米,宽348.2厘米,英国大英博物馆藏

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包括瓷器、青铜器、玉器、字画、木雕、甲骨、家具,甚至整间书房、整座墓葬。从旧石器时代到明清,不仅时代齐全,而且类型齐全。 《女史谚语图》(图二)、《练拳图》(图三)、《帝后礼佛图》(图四)、虎食人、《变圣光经》 、《东魏南海观音像》、赵陵六匹马中的“飒露子”和“拳头毛枪”,很多失传的文物早已成为“明星”人们无法忘记。

(图三)宋徽宗临本《驯明莲图》,绢本设色,高37厘米,宽145.3厘米,美国波士顿美术馆收藏

国外文物流失情况如何?

相信每一个参观过欧美博物馆的人都会承认一个事实:欧美博物馆里的绝大多数中国文物都享受着良好的“待遇”。

博物馆专家像保护自己国家的文物一样保护和研究它。专家们为文物做好记录、拍照、除病,研究文物的背景内涵和历史价值。精品文物被编入目录()中,大部分定期向公众展出。如果国外文化物流专家来访,收藏单位也会以礼相待。有人说,很多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可能是幸运地躲过了“文革”。

必须承认,流失到国外的绝大多数文物都是安全的。

“回家”的理由

地球上出现了奇怪的一幕:出国的中国人排队参观欧美博物馆,一睹自己国家的文物。在国外面对中国文物,就像在异国他乡遇见老朋友一样。当我们见面时,我们难免会感到内心波涛汹涌;当我们分开的时候,我们会更加牵挂。尚未出国的人们期待着未来的相聚。

为什么不尝试把文物带“回家”呢?网络上,呼吁“文物回家”的声音铺天盖地,远远多于其他声音。一些中国人不耐烦了,甚至花重金开始海外代购中国文物。据称,近年来,国内艺术品拍卖市场一半以上都是“文物回归”。

为什么要把丢失的文物带回家?大致原因如下:文物流失“见证了列强对中国的掠夺”;遗留在国外的文物“损害民族自尊”;文物被收回后“在家里会得到更好的保护”。可见,归还失落文物的呼声背后,是敏感的民族尊严。

虽然从道德和社会正义的角度寻找文物返还的理由可以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但还不够专业。

科学的答案应该是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文物需要矩阵。

(图4)北魏石灰石彩绘皇帝拜佛像,高208.3厘米,宽393.7厘米。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

早年曾到中国收藏文物的美国人劳伦斯·施克曼事后反思:“任何关心中国文化传统的人,都更愿意把《文昭皇后拜佛》浮雕留在遥远的河南。”它是在遥远的河南省创建的,是宾阳洞的组成部分。”

西北曾经是万里佛国,如今的新疆、甘肃却是清真寺星罗棋布。影响巨大的伊斯兰教信仰在汉代就已占领“西域”。如果没有敦煌莫高窟的存在,谁还记得佛教曾盛极一时?如果柏孜克里克石窟和敦煌石窟崩塌,佛像全部运往欧美,佛教的繁盛历史很可能会被彻底抹去。

当文物离开母体时,许多真相也会随之消失。文物脱离母体,价值就降低一寸。

也许世界各地的文物都应该回归故土,但原因不是情感,而是文物需要一个母体。 2017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工作要点》提出,加强我国流失海外文物数据库建设,推动文物追回返还取得新成效。这应该是基于同样的考虑。

道德和法律困境

这些丢失的文物真的有一天能找回来吗?

2004年,英国考古学家Peter Ucko教授主办了一次小型研讨会。同情中国的赤井教授在会上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话题:大英博物馆收藏的中国文物是否应该归还中国?

话题一提,会场短暂安静。过了一会儿,一位中国女士回复赤井教授说,也许英国应该将一些被掠夺的文物归还给中国。这时,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一位又高又瘦的英国绅士站起来,大声表示“我不同意”。然后他慢慢地讲述了他的“理由”: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文物最大的价值就是记录历史。是的,当年我们抢劫了中国。英国保存下来的很多文物都曾经记录过中国的历史。但是,请不要忘记,当我们士兵进入中国,这些文物被抢走的那一刻,也与大英帝国联系在一起了,至少从这一刻起,它们既是中国的文物,也是我们的。 ”

这句话,让人无语了。

后来,又有人附和该人士称,当时英国保存的文物虽然有一部分被掠夺,但更多的是通过贸易进口的。当年合法购买的物品如今已成为文物。为什么要让他们返回中国?

看来,普遍、不分青红皂白的归还文物要求,实际上在这个场馆引起了“公愤”。

这只是从道德角度的讨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更加复杂。

法律如何界定“非法”和“合法”流失文物?

在制定有关流失文物的法律时,不仅要考虑文物流失之初的复杂历史背景,还要考虑其能否被不同国家接受为国际法规。因为只有东道国签署了法律文件,这个法律才有意义。截至目前,相关国际公约和组织包括1954年《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和非法转让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文化财产公约》、1972 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8 年《促进文化财产返还原籍国或归还非法侵占文化财产政府间委员会》、1995 年《 《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2009年《关于二战期间丢失文物的原则宣言草案》,但各国对于是否缔结都有了针对性的选择。根据本国文物流失或流入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国自身利益而签订的条约。

回望“失”路

回顾我国文物流失的历史,大致可归纳为六种方式。

战争抢劫

通过战争掠夺文物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二战日本侵华战争。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占领了被誉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返回英国和法国。

1900年8月,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洗劫了北京故宫、颐和园、圆明园、衙署、寺庙。致使《永乐大殿》等文物流失,无数青铜器、玉器、金佛被盗。

1937年至1945年,日本军队侵华,侵占中国大片领土。在此期间,军队士兵和随军来到中国的各种背景的人们从中国带走了大量文物。其中有瓷器、玉器、青铜器、绘画、书法、雕塑、漆器、丝绸等。比如,河南安阳殷墟被抢走的大量甲骨和青铜器,在当时已经是家喻户晓。日本也因此成为中国以外收藏商代甲骨最多、青铜器最好的国家。

代理征集

欧美国家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基金会和私人收藏家通过代理收藏中国文物的历史由来已久。招募代理人是中国文物流失海外整个运营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他们通过中国的官员和商人获得文物,或者直接在现场获得文物。

通过代理收藏中国文物的热潮始于20世纪初,结束于1930年中国政府颁布《文物保护法》。这是中国文物流失的一种特殊方式。收藏代理商利用中国文物保护法规的空白,通过各种方式前往中国收购各类文物。这样流出中国的文物不仅数量多,而且价值极高。

1900年,八国联军劫掠圆明园的前两个月,道士王元禄在中国西部敦煌发现了著名的“藏经洞”。洞内保存有大量佛经和其他古代文献。嗅觉敏锐的探险家马克·奥雷尔·斯坦因闻讯赶来。通过贿赂王道士,洞中的一些经文被带回了英国。此后,斯坦因成为英国艺术品收藏代理人,多次回国“收藏”文物和艺术品。

与斯坦因相似的招募代理人还有伯希和(Paul)、华纳()等人。经过俄罗斯、法国、德国等国代理人的“收藏”,藏有5万多件文物的“藏经洞”丢失了4万多件,其中包括从晚唐到唐代的官私文献、佛教经典等。宋初。文学。除了藏经洞被盗之外,敦煌其他文物也频遭破坏。

1917年,美国颁布了《所得税法》(Act),规定对非营利组织的捐赠可免征联邦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款。这项法案直接刺激了一批美国富人将税款投入支持博物馆收藏,来华寻找文物的收藏代理商数量迅速增加。

(图5)招募代理人获取中国文物的路线示意图(图中部分人物取自网络)

服务于美国哈佛大学福格美术馆的华纳原本是一名馆长,负责为福格美术馆收藏文物。 1923年,华纳以考古为借口来到中国,将敦煌壁画粘在一起,并整体带走。一些收藏代理商干脆长期留在中国收集文物。例如,为加拿大皇家安大略博物馆收藏文物的怀特就长期驻扎在河南开封。他通过与传教士合作,甚至直接与中国盗墓贼合作,掠夺了大量中国文物。

图5展示了20世纪初期招募代理人收购中国文物的关系图和运作路线(图5)。当时派出收藏代理的欧美收藏机构包括大英博物馆、皇家安大略博物馆、波士顿美术馆、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弗利尔美术馆、堪萨斯博物馆等如收藏家布伦戴奇、洛克菲勒等。敦煌、天龙山石窟、响堂山石窟、龙门石窟、洛阳金村、山西浑源、山西永济永乐宫等都是招募代理商寻觅文物的重点目标。

(图6-1)陕西咸阳昭陵出土的萨鲁紫石灰岩,唐代,公元649年,长207厘米,宽43.2厘米,高172.7厘米。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藏

(图6-2)陕西咸阳昭陵出土的拳击毛棋,唐代,公元649年。石灰岩长207厘米,宽44.4厘米,高166.4厘米。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收藏。

卢勤斋与日本山中贞二郎是与中国文物流失海外有着非常密切关系的人。卢勤斋祖籍浙江湖州。去法国后,他成为一名文物收藏经纪人。昭陵六马中的“飒鹿子”(图6-1)和“卷马”(图6-2)就是通过陆氏之手流入美国(现考古与考古)。宾夕法尼亚大学人类学系)。博物馆)。山中佐二郎常驻美国。他曾雇人将著名的山西天龙山石窟的佛像雕刻并运往国外。 1928年,他出版了《天龙山石佛集》一书,公布了他所获得的中国佛教造像。馆藏佛头照片40余幅。

非法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文物所在国法律,将文物运往其他国家的行为。如果东道国未颁布正式的文物法规,文物出口不应列入此清单​​。

1916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古物保护暂行办法》。该规定并不禁止出售境内古物,但规定境内所有古籍、古物不得对外出售。不过,《古物保护暂行办法》是当时内政部制定的暂行部门规章,严格来说并不是国家法律。

中国第一部正式的文物法规是民国政府于1930年颁布的《古物保护法》。虽然受限于当时舆论的力量,但社会各界对这部法律知之甚少。但从法律角度看,1930年以后任何未经中国政府许可将中国文物运出国的行为都已属非法。

事实上,很难将1930年之前西方收藏代理人在中国进行的文物收藏行为定义为“走私”。因为当时的法律并没有绝对禁止文物出口,只是对文物出口增加了一定的条件。例如,“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考古文物才可以从原产国出口:(一)文物是从其合法所有者处合法获得的。 (2) 移除藏品的任何部分不会损害藏品的完整性。 (三))文物来源国没有人有足够的能力或者意愿对其进行研究、妥善保护;否则,他们的行为就不再是科学研究考古,而是商业破坏行为。”

甚至自1930年以来,走私文物的现象就没有停止过。香港曾经是文物走私的天堂。由于白天有海警巡逻,走私者通常在夜间将内地文物运至香港。

移民携带

流失海外的一些文物可能是历史上出国的中国移民带出国的。

华人移民始于十八世纪末。 1784年至1800年间,商船在美国东部和中国南部之间航行。最早的华人到达美国的记录就是这些商船招募的少数华人。

19世纪以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移民到美国。到了1840年代,随着美国西海岸淘金热的兴起,中国工人开始成群结队地移民美国。截至 1851 年,已有 25,000 名淘金者前往西方。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移民海外,移民不可避免地将随身物品带出国。如果这些物品被保存在海外,很多都会成为文物。

合法买卖

早在西汉时期,中国就有商队沿着丝绸之路与中亚、西亚进行交流。当时通过贸易出口的物品,无论如今保存在哪里,都已成为文物。

学术界常说的“出口瓷器”,也是通过合法贸易流失海外的文物。

600多年前,一艘满载陶瓷、铜钱、香料的大型木制商船从中国清远(今宁波)港出发,前往日本进行贸易。途中,狂风大作,商船最终被淹没,沉没在今天的韩国海域。六百年后,这艘商船被韩国政府打捞,数千件精美文物陈列在韩国首尔博物馆供公众欣赏。如果这批文物顺利抵达日本,按照今天的定义,船上的物品显然就是“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

宋明时期,商船出海,大量文物通过贸易被送往境外。参照郑和七次下西洋的故事,我们可以想象,一支满载瓷器、茶叶和香料的明朝船队从泉州出发,抵达阿姆斯特丹。好奇的荷兰人蜂拥而至,分享精美的东方瓷器。这些瓷器逐渐被欧洲人购买。

有学者表示,文革期间,中国对文物定义不明确、鉴定不严、管理不到位,不少文物通过正规国家文物商店“误出境”。但无论如何,只要当时办理了出境手续,逃出来的文物都是合法购买的。

奖励和礼物

在美国菲尔德博物馆的仓库里,有一尊清朝大臣端方赠送的佛像半身像。佛像高约40厘米,由大理石制成。佛陀面带微笑,安详祥和,状态极佳。佛像背面清楚地写着这是清朝重臣端方所赠的礼物(图7)。

(图8)唐代段方捐赠的佛像,公元726年,美国菲尔德博物馆收藏(©The Field,目录号32362,Gedi)

向外国人赠送特殊礼物已有 2000 多年的历史。日本福冈市出土的“汉倭怒王”金印是中国制造,是汉皇帝授予日本倭怒王的。类似的来自中国皇帝的“赏赐”或者当时中国朋友的礼物,在日本和韩国应该也有一定程度的存在。

1907年,美国驻华公使夫人拍卖了圆明园的文物,据说这些文物是中国宫廷送给她的。

回国路线图

要实现文物“回归”,查明文物流失的途径至关重要。

以上六种文化外流方式本质上是不同的。通过战争被抢劫或非法走私出境的文物在道德上是不公平的财产。作为文物流失国家,中国可以保留追索权。但实际追索时,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某件或某批文物是因战争、走私等原因泄露的。否则追索权同样毫无意义。

移民携带文物出境有三种方式:合法买卖、赠送礼品。我们不能从道义上谴责他们,也不能从法律上追究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归还文物,是一种简单粗俗的行为。

更为复杂的是通过招揽代理方式出口的文物。由于中国在1930年之前(至少在1916年之前)并没有正式颁布禁止文物出口的法律,因此很难明确这些文物是否可以实施追索。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即使招募人员在龙门斩首佛头,也只能承受“破坏文物”的道德谴责。如果收藏者犯了抢劫文物的罪,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说不定可以通过“抢劫案”来打官司。

国际社会明确反对公开战争、抢劫和走私文物。正是基于这样的明确态度,国际社会目前制定的适用于出境文物返还的法律主要针对三种情况:

首先是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文件包括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2009年《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丢失文物的原则宣言》。 ”;二是文物非法进出口(转让),相关法律文件包括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第三对于非法发掘文物,相关的法律文件有1995年《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和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除了上述文件外,中国政府还单独签署了这些文件。与19个国家就文物流失问题达成双边协议,如中美就文物出口问题达成的协议。

该法律文件涵盖了战时被盗文物、走私文物和被盗文物的追索原则。它还保护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文物免受追索。按照国际惯例,一些网友不顾是非,急切要求将所有流失的文物归还祖国。这个想法显得非常幼稚和不切实际。

有了法律的武器,追索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困难重重。文物丢失国采用法律手段向文物存在国追回文物,但双方签署同一法律文件。即便如此,文物溯源也并非易事。首先,必须确定追索对象,其次,必须证明追索对象已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流出境外。例如,圆明园的兽首被证实被盗并被带到法国。但漫长的历史进程或许早已冲刷掉了种种记录。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有多容易?或许正因为如此,中国政府尚未正式要求向大英博物馆、维多利亚-阿尔伯特博物馆等中国文物收藏机构归还文物。

当然,也有在法律干预下文物成功返还的例子。 1994年,河北省曲阳县五朝义乌军将领王处之墓被盗。墓室侧壁上的两尊彩绘武士浮雕雕像缺失。 2000年,纽约拍卖会上出现了一位战士石头雕像。根据1970年的公约以及美国政府的干预,该地段无条件地返回中国。后来,美国收藏家埃尔斯沃思()()将另一个石战士雕像免费送回中国政府。

令人惊讶的是,双边协议在当前文化文物的回归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双边协议每五年签署一次。它于2009年首次签署,并于2014年续签。续订不稳定。在此期间,与中国学者长期合作的美国考古学家安(安)发表了讲话,并最终确保了该双边协议的继续实施。根据统计数据,自《中国双边协议》实施以来,已通过海关将50,000个文化文物返回中国。

但是,双边协议涉及最近的案件。双边协议对历史上因战争,走私和招标代理而丧失的伪像的人无能为力。当难以实现真正的追索权时,国家使用的最常见方法是“停止”具有可疑起源的某些文化遗物的拍卖。例如,2016年11月,一个日本组织计划拍卖一批中国文化文物。有证据表明,被拍卖的文化文物非法离开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政府给日本​​发了一封信,要求“停止”这些文化文物的拍卖。

作为返回人们寄予厚望的文化遗物的一种手段,法律追索权很难实施,无法满足中国人民对返回文化遗物的渴望。寻找其他归还文化文物的方法变得非常迫切。从文化遗物持有人或相关人士那里捐款是实现文化文物回归的另一种手段。

2003年,该州发布了“由国有文化文物收集单位从海外捐赠,从国外的回报和追索权接受的中国文化遗物的无税进口措施”,这规定了将来的所有文化文物收集单位将能够接受海外机构和个人的捐款,返回和追索权。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中国文化文物免于税务,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项免税条款为海外捐赠文化文物创造了条件,表明中国政府鼓励捐款。但是,捐赠(需要命运的手段)将不会成为文化文物回归的主要渠道。购买是另一种选择。近年来,一些拥有巨额资金的中国人或机构通过市场手段获得了一些文化遗物的回归,例如在拍卖会上购买特定的文化遗物。近年来通过拍卖获得了旧夏季宫殿和 Lei(图8)的动物头。统计数据表明,自中国拍卖行业恢复以来的过去二十年中,已通过拍卖将超过100,000个中国文化文物返回给公众。但是,回购文化文物通过市场招标在海外丢失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吗?有迹象表明,拍卖使一些海外文化文物的价值翻了一番,文化遗物市场一再达到高价。更加批评的是,拍卖配额导致了一些战争的文化文物,并走私了文化遗物,以几次易手,从而“粉刷”了他们肮脏的背景。平静地思考,我们可能应该花费用于竞标的资金来保护该国日益消失的遗产。

图8。方形(船体)。匈奴在塔奥旺()发掘出的商船的盖子高28.9厘米。该船高23.6厘米。匈奴省博物馆的收藏。

对历史留下宽容

很难想象小约翰(John Jr.)收集了他的许多收藏来赢得他迷人的妻子的微笑。朗·弗里尔(Lang Freer)和霍尔(Hall)收集了中国文化遗物,以便有一天在美国展示它们。开设了一所具有东方文化气质的学校;明伊希(詹姆斯)收集了中国文化文物,因为他相信甲骨文骨铭文的所有者也相信上帝(陈王朝的甲骨文骨头铭文被刻有“皇帝”一词);而且中国官员杜安·方(Duan Fang)从事收集,甚至还有一个想法在北京建立博物馆。他们似乎很有趣。

但是他们还有另一个图像。寻找博物馆的文化文物的收集代理人尚无知识,因此他们使用胶水去除壁画并犯了愚蠢的错误。他们是贪婪和粗鲁的,甚至在的佛陀的头上凿出来,回到中国以换取美元。当批评借口时,他们还使用聪明的话。

1940年,华纳反驳了人们的批评:“如果我们因购买浮雕的碎片而受到批评,那么我们在将它们拼凑在一起的热情,劳动和美元就应该使批评家保持沉默。我们正在做中国事业。我们服务更多。我们支付更多费用。我们支付更多的费用。比任何中国人。”

卢季齐说:“当我认为我是出售国外国家宝藏的主要人物之一时,我感到非常ham愧。我们唯一要捍卫的是这些文化遗物都没有被盗,他们都被卖给了开放市场和其他购买者的竞争确实失去了宝藏,但好消息是,艺术不知道边界,而雕像受到了学者和公众的赞赏。通过艺术,外交大使可以是持久的动荡,我们的文化遗物可能会在其他国家 /地区更好地保存。对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爱与理解。”

我们当时无法理解他们所做的事情,我们必须谴责他们无用的诡辩。但是也应该有中国人承担责任。

在他们在中国的活动中,收集代理商经常向中国人付钱,以帮助他们获得文化遗物。中国人扮演着挖洞,抢劫坟墓并直接破坏文化文物的角色。一些中国人显然比外国招标代理人更贪婪和无知。当斯坦因在新疆做考古时,他在雷瓦克佛教寺庙发现了数十个非常美丽的粘土佛像。由于他当时无法将它们带走,因此他拍摄了这些佛像的照片和记录,然后用沙子将它们埋葬,希望它们不会受到损害。当当地人看到斯坦因对这些粘土佛像的重视时,他们认为雕像中有黄金。外国人离开后,他们挖出了所有粘土雕像,“拆下”了他们,将它们全部砸碎了。

但是,无论给出哪种评估,那些时代掠夺和收集的文化遗物的人都去世了。文化文物通过它们流失在海外,仍然滞留在遥远的地方。

失去的文化文物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返回。我们还能做什么?

冷静地接受我们国家的文化遗物正在海外生活的现实,并以宽容的态度思考如何使用在海外损失在海外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态度,这可能是目前最有意义的任务。联合研究,与海外收藏家的联合展览,甚至创建新的在线博物馆都是选择。

文化文物是前世,让我们感受到它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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