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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包含3条信息: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新年致辞;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四季度例会;
♫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管理办法》全文可点击“查看”请阅读文末原文”)。
1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新年致辞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在辞旧迎新的时刻,我谨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向中国人民银行全体干部职工致以新年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中国体系!向节日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致以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向支持央行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中央委员会。以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巩固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改进央行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年。前景令人鼓舞,但挑战也十分严峻。中国人民银行将不辱使命、忠于职守、锐意进取,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的部署,实施全面从严治国。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多方面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调整货币闸门,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聚焦金融服务“三减一减一补”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围绕服务主体推动金融市场产品创新和规范发展。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四季度例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6年第四季度例会近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稳定,但形势的复杂性不容低估。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主要经济体的经济走势存在差异。美国经济复苏加速,欧元区复苏基础尚待巩固,日本经济低迷,一些新兴经济体实体经济面临更多挑战。国际金融市场风险隐患增多。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关于2017年经济工作部署委员会和国务院。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金融最新走势和国际资本流动变化,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保持中性,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实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按照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和改进风险管理。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连伟良、石耀斌、易纲、张晓晖、宁吉喆、尚福林、刘世玉、项俊波、田国立、范刚、黄益平、白重恩出席会议,肖杰、潘功胜因公请假。中国人民银行沉阳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3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正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浏览查看),7月起施行2017年12月1日,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意义是什么?
《管理办法》结合国内工作实际和国际标准,对现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2号)和《金融机构报告》进行监督管理。 《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两项规定进行了修订和整合。
上述两项规定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指导金融机构在我国反洗钱工作起步阶段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推进,防御性报告过多、有效报告不足等实施问题逐渐显现,影响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实施问题的通知》 ”(银发[2010]48号)等。规范性文件对金融机构如何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避免简单交易等问题进行了规范。通过系统抓取并报告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交易。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选择全国37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可疑交易报告综合试点,要求试点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制定交易监测标准,结合人工分析,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基于合理怀疑的可疑交易报告。这些工作为现行两项法规的修改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现行大额交易报告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反洗钱和打击遏制相关上游犯罪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对大额交易报告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反复研究论证,并组织两次全国范围内征求金融机构意见建议,确保《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可行性。 《管理办法》在监管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有效性,有利于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并且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2.要求金融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应履行的三项核心反洗钱义务之一。也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开展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分析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根据。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捕捉和报告大额交易,识别和保留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交易监控和分析,发现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开展主动分析、协查分析和国际互查,依法向执法机构移送案件线索,并与有关部门防范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维护金融安全。
三、与现行规定相比,《管理办法》主要变化有哪些?
《管理办法》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基于“合理怀疑”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识别、涉恐名单监测、建立并记录保存要求,同时删除原规定中不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行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二是将大额现金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调整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三是增加大额跨境交易的法规适用范围、人民币报告标准等新内容。大额跨境人民币交易的报告标准为“20万元人民币”。四是调整交易报告要素内容,增加“收付款人匹配号”、“非场外交易设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报告人”等要素”和“金融机构名称”。设计了元素更为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元素”。
4、《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什么时候生效?
《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和其他法律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借贷公司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其中,“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是《管理办法》新增的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金融机构修改系统、建立自身交易监控标准以及系统改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管理办法》在颁布后至施行前给予金融机构半年的过渡期。
五、《管理办法》对大额交易报告有哪些具体要求?跨境资本交易是否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及跨境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境外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等值货币超过10,000美元。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交易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等值外币20万美元以上。三、自然人银行账户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申报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及等值外币10万美元以上,跨境申报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及等值外币等值10,000美元以上。
对于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例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出1万美元,办理该业务的银行机构需要将这笔交易作为大额交易报告。自然人客户“20万元以上”大额跨境转账交易的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中的新标准。主要考虑是:一是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等业务的逐步推进,境内居民跨境业务逐步放开,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步放开。居民将变得更加频繁。应设计特殊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以方便监管机构。及时掌握人民币跨境交易数据,开展风险监控。二是现行制度规定,香港居民同名个人账户与台湾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每日限额为5万元,跨境无限额。个人贸易项下的人民币业务。 《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规定,单笔个人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20万元以下(含)、银行可以一并提交,但需根据具体情况保留详细信息。综合考虑,《管理办法》将自然人客户大额跨境转账交易的报告标准确定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可以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交易的统计监控,更好地防范跨境人民币交易相关风险。跨境人民币交易。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六、《管理办法》规定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为“5万元人民币”和“等值外币1万美元”。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管理办法》规定,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且等值外币超过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可办理现金存款、现金提取以及现金结售汇、现金兑换、现金汇兑、现金票据支付等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例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美元现金,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须将该笔交易报告为大额交易。
《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由现行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主要考虑因素是:
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大部分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都比较严格。例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报告大额现金交易的起点为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但为了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授权,进一步降低现金交易的报告标准。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现金使用偏好正在逐渐改变。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更加快捷、安全地满足正常支付需求,这为加强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发展还需要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逃税、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七、《管理办法》是否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非银行支付机构适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有更为具体的要求,如《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 2012]第54号)。 《管理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求。
八、《管理办法》对大额交易是否有豁免规定?
有相关规定。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免予报告的大额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同一金融机构同一客户名下的固定流动性划转交易、一方为当事人、政府、或军事机构、金融机构和银行机构之间的交易。办理税款、错账更正、利息支付等。
九、《管理办法》对可疑交易报告有哪些具体要求?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或者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关的,无论是否涉案资金或者资产的金额、规模,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即可疑交易报告是在“合理怀疑”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首先,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控融入金融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金融机构不仅要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采取合理措施识别可疑交易线索,还要通过筛查、审查和审查,发现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和交易是否与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交易数据分析。有关的。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正在进行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涉及洗钱或者恐怖融资活动的,还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其次,金融机构还应关注客户的资金或资产是否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汇款、旅行支票、邮政汇票、保险单、提单、仓单、股票、债券、汇票和信用证、房屋、车辆、船舶、货物及其他电子或数字形式的资产所有权证明、其他权益的法律文件、证明等。
第三,金融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时,对资金或资产价值没有起始金额要求。例如,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的资金交易金额可能较小,但根据《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仍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四是金融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流程,在确认交易可疑后不晚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为落实这些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制定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操作流程,为可疑交易报告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资源支持,建立健全自定义交易监测标准,建立功能齐全、运行良好的监控系统,对涉恐清单进行监控,加强对系统提示的异常交易的人工分析和识别,保存相关工作记录,并遵守保密要求。
十、《管理办法》规定,可疑交易报告时限为“按照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流程,确认可疑交易为可疑交易后,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及时,最晚不晚于5个工作日。”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
原《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2号)要求金融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交易。”但在《管理办法》中基于“合理怀疑”的可疑交易报告新模式下,可疑交易发生的时间与可疑交易被识别和确认的时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原来的报告时间限制很难操作。国际通行做法是要求金融机构在确认交易可疑后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因此,《管理办法》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规定为“按照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流程,确认可疑交易为可疑交易后,应当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方式,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需要说明的是,“5个工作日”并不意味着金融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异常交易预警到人工分析判断的所有环节,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但指金融机构通过内部预警、分析等方式确认可疑交易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11、《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恐怖分子名单监测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在开展涉恐名单监测时应遵守以下要求:一是金融机构应保证涉恐名单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其次,金融机构恐怖分子名单监控范围应覆盖所有客户及其交易对手、资金或其他资产。三是金融机构应对涉恐名单进行实时监控。四是金融机构调整涉恐名单后,应立即对所有客户或其交易对手进行追溯调查。五、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交易对手、资金或其他资产与恐怖分子名单有关的,应立即作为重大可疑交易报告,并按照《冻结资产管理办法》执行。涉嫌恐怖活动的”(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安全部令[2014]1号)规定冻结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金融机构有义务监测涉恐名单,有责任主动获取和掌握国家主管部门发布和更新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人员名单。为便于金融机构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网站反洗钱栏目下设立“风险提示与金融制裁”栏目,发布涉恐信息。列表。相关监管部门还将向监管机构转发需要执行和关注的清单。
12、《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实际上,金融机构是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该系统警告的异常交易,还是随时注意调整国内外恐怖分子清单,并进行及时的回顾性调查,它们都需要专业精神和专业精神和机构人员的定量充分性。满足更高的要求。因此,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非常重视大型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分配足够的全职人员来负责相关工作,并在客户识别和客户身份方面做得很好通过优化报告大价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工作流程来识别。基本工作,例如保存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以及支持措施,例如改善交易监控指标和相关系统功能的设置,以确保全职人员可以有效地进行监视和分析工作。
13.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改善可疑交易报告系统?
由于颁布了“金融机构报告大型和可疑交易的行政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命令[2006]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积极采取措施来改善可疑交易报告系统并促进可疑交易报告系统的有效实施。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已连续发布“有关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Yinfa [2008]第391号),“有关澄清可疑交易报告实施问题的通知“(Yinfa [2010]第48号)等。一系列规范文件清楚地区分了异常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不同监管要求,以减少金融机构的防御性报告行为。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一项全面的试点计划,用于可疑交易报告,其中37家公司金融机构着重于自定义的异常交易监控指标,以测试新的自定义监控指标新模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自201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连续发布了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用于非法筹款,地下银行,恐怖分子融资和其他洗钱的谓词犯罪,发出了多次风险警告,发布了有关加强恐怖主义监测的通知。相关清单和逃犯列表,并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指导。进行可疑的交易监控和分析并列表监控。同时,通过监管措施,例如执法检查,监管访问和分类评级,敦促金融机构不断改善可疑交易报告并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
14.近年来可疑交易报告中的金融机构取得了什么进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金融机构一直在不断加强和改善可疑交易监控和分析和列出监控的相关工作,可疑交易报告的有效性已不断提高。目前,金融机构通常已经加强了手动分析和异常交易的识别。金融机构参加了可疑交易报告的全面试点项目,并以自定义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作为核心,并实施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风险提醒和列出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监控要求。金融机构自定义异常交易监测标准。已经验证和加强了功能,并且在监视和分析中的专业水平和智力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尽管可疑交易报告的总数大大下降,但报告的质量已大大提高,并且将案件转换为案件的线索数量已大大增加,为该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以预防和打击洗钱和相关犯罪。
15.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指导金融机构有效执行“行政措施”的相关要求方面进行什么工作?
为了指导金融机构有效执行“行政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将充分倾听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尽快签发支持规范文件,澄清特定的工作要求,例如可疑交易持续延续报告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程序,并根据最佳实践结合行业的最新信息,将发布有关制定交易监控标准的金融机构的相关准则,并将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和改善交易标准并改善交易监控系统并加强指导和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培训。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发布特定的报告格式,并填补大型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元素的要求,并指导金融机构开发交易报告数据接口和相关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也正在努力建立第二代反洗钱监控和分析系统,以提供更强大的系统支持,以监视和分析大价值和可疑交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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