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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详解:法律依据、实施意义及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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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16: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什么是税务违法黑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是指纳税人实施某些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将以黑名单的形式公布,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部、公安部实施处罚。和其他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违法名单制度是“一体两翼”模式。 “一翼”是黑名单制度本身,“两翼”是案件通报和联合惩戒。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社会诚信体系。

2、税收违法名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立税务违法黑名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表彰诚信,惩治失信》的要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总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签署)一系列文件,确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制度框架。具体来说:

199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56号);

2014年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措施》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公告》 (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

201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

3、如何公布税务违法黑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按季度公布,由各级税务机关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公布。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查询。案件信息公开期限为2年。如果案件自公布之日起已满2年,将从公告牌上删除,但税务机关必须将其保留在后台。

税务违法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开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隐藏);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则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分号码隐藏)。

二是案件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等信息。

4、被列入税务违法黑名单有什么后果?

一旦被列入税务违法黑名单,您将受到税务、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各种处罚,例如:

1.税收抵免等级直接判定为D级

1)公开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直接判断其他直接负责登记或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税收抵免情况为D类

2)辅导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按照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使用普通发票实行换(验)新、严格限量供应。

3)严格出口退税审核



4)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提交的各类材料

5)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不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向有关部门通报税收信用评估结果,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进出境、注册新公司、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以及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专业资格、资格审查等受到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的税收抵免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2.欠缴税款的当事人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移民管理机关阻止其或者让她免于离开这个国家。

3、因税务违法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徒刑的当事人,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四、税务机关对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信息,可通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供金融机构向当事人授信融资时参考。并施加必要的限制。

五、对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执行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高消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乘坐飞机、软卧火车、高铁等。

六、县级以上税务机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信息。

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参考当事人确定土地出让划拨对象,并实施必要的限制。

八、对已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直接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等级D级,并实施限制性管理措施。

九、对已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限期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已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再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十一、证券监管机构将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信息作为办理下列业务的重要参考:

1)设立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公司

2)持股5%以上的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公司股东许可变更的批准



3)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或借壳上市

4)上市公司再融资

十二、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活动

1)重大税务违法信息所列当事人不得成为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

2)有违反税法、触犯刑法被判处刑事处罚,以及有不诚实纳税、偷税漏税行为的,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

十三、收费公路权益不得转让给已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

14.限制政府对已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财政支持

15.限制已公布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发行公司债券

十六、对已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将限制相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

17、国家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信息的同时,还通过各大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八、对公开重大税务违法信息的当事人,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将参照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规定,作出必要的限制或禁止。

5、如何避免被列入税务违法黑名单?

从实践中被列入税务违法黑名单的主要原因来看,小牛建议纳税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1.避免税务违法行为。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是被列入税收黑名单的主要原因。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违法案件来看,最大的五类案件分别是: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逃避追缴欠税款。

2、及时清理欠税。纳税人发生税务违法行为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导致长期欠税。过去,税务机关面临复杂的实际情况,可能无法切实有效地追回欠税。但在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下,此类纳税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可能性更大。

三、企业停止营业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由于法律知识不足,一些纳税人在公司停业后未能及时注销业务,未能按时申报纳税,造成税务违法行为。虽然此类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没有上述违法行为严重,处罚力度也不重,但仍可能给纳税人带来无法注册、设立新公司等障碍,需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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