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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马师傅遭遇欠薪难题,熟人介绍未签合同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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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1 04: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江日报武汉12月23日电(记者 夏静,通讯员 郭梦瑶)近日,这一事件让画家马大师焦虑不安。原来是他被熟人介绍到商场工作,但老板最后说他的油漆不合格,不给钱,马老爷也没有和对方签合同,那么20天的工作是白费的吗?

前几天,马师傅被聘为一家商场的油漆工。因为是熟人介绍的,他没有签合同,口头协商了一天320元的工资。马师傅每天都非常快乐,精力充沛。眼看他已经干了20多天了,老板还没给他的工资。马师傅只好辞职,这几天要老板交8000多块钱的工资。老板说马老爷的手艺不合格,不肯给。一开始,因为是熟人介绍的,没有签合同,马老爷什么都说不出来,急得睡不着觉,只好去中南路司法所梅园民警民联查中心请调解员帮忙调解。



“这不是欺凌吗?我辛苦工作了20多天,一开始说的每天320块钱都没有给我。马师傅对此愤慨不已。

“他的工作达不到标准,我们得返工,还耽误了我们项目的进度,所以我们付不起这个工资。”刘老板从未松手。双方坚持各自言出必行,无法达成协议。

“签订聘用合同绝对不对,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扣工资的法律责任,你不能否认工资超过20天,至于工作好不好,你和你之间在质量上没有约定,完全是主观判断。”调解员范小军耐心的劝说和沟通,再加上值班律师李辉的讲解,刘意识到自己不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最终同意支付马师傅7000元的工资,马师傅本人承认墙绘有一小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接受了7000元的工资。



“最近这类纠纷很多,尤其是口头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关系,很难调解。”联合调查中心的工作人员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了情况。记者采访了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刚,他强调,无论是什么样的用工,都应该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得越仔细越好。比如雇佣一个月子小姐,让月子小姐做点什么,给孩子洗澡、洗衣服、做月子饭,这对双方都有约束,做得好不好都有依据。如果马师傅签订合同,在工资、质量等因素上达成一致,就可以避免因主观判断而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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