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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通过进入中国判决文件网络上的“装饰和装饰合同纠纷”(案例起源)来检索民事判决文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了103个,2800名受到了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本节选择5个典型案例来整理其判断规则。在选择特定情况时,本节遵循以下“三个优先级”原则。首先,首选具有较高试验水平的推荐文件。其次,首选由中国判决文件网络发布的司法文件。第三,首选具有近审判日期的推荐文件。通过筛选形式和内容,本节最终选择了五个司法文件,即(2020年) Min Zai No. 160,(2019年)Yu Min Zai No. 126,(2019)Yun Min Zhong No. 138,(2018)Su Min su Min Zhong Qhong No. 820号820号和(2020年)Hebei No. 06 Min Chu No. 41,As 。其中,高级人民法院有4个案件,中间人法院审理了1个案件,2例案件,判决日期为2020年,2020年之后(不包括2020年)。
基本理论
1。装饰合同的定义
装饰合同是指承包商与装饰项目承包商之间签署的协议,并阐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不同的项目主题,它分为两种类型:“房屋装饰和装饰合同”和“大规模,非家庭装饰项目装饰和装饰合同”。
2。装饰合同的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33条,可以看出,由于房地产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受房地产所在的法院管辖。同时,对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应用的解释第28条,该法案最近在2020年进行了修订,还澄清说,房地产建设项目建设合同,并确定建筑项目建设合同纠纷基于房地产地点的原则应用独家管辖权。因此,作为建筑项目的一种建筑合同,装饰合同也适用于专属管辖权的原则。至于房屋装饰合同,由于它们不属于建筑项目建设合同的范围,因此它们不受建筑项目建设合同的专属管辖权的约束。
3。支付装饰和装饰项目优先级的权利
由于装饰和装饰项目分为两种类型:“工作装饰”和“家庭装饰”,因此通常认为后者是合同的合同,而不是司法实践中的建筑项目建设合同,因此“家庭装饰和装饰合同”不受“建筑法”的约束。由家庭装饰合同引起的纠纷遵守合同合同的法律相关规定。因此,关于建筑项目优先补偿权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家庭装饰和装饰。
但是,对于以前的“大规模,非家庭装饰项目合同”,由于它属于建筑项目建设合同的范围,因此有关建筑项目价格优先赔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此类装饰合同。根据《民法典》第807条,可以看出,如果承包商未能在提醒后的时间限制内支付项目价格,则可以将承包商优先考虑折扣或拍卖的项目价格。和“对法律问题在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中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i)的第37条(i)在2020年:“如果装饰和装饰项目符合折扣或拍卖的条件,并且装饰项目的承包商要求首先支付项目价格,以支付折扣或拍卖项目的折扣,则是人民的折扣或拍卖。它还清楚地表明,装饰和装饰项目中的项目价格优先。
4。装饰合同与建筑项目设计合同之间的差额
建筑项目设计合同是指承包商和设计师签署的协议,以确定双方完成特定设计任务的权利和义务。两者都属于建筑项目合同的类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首先,这两个是不同的。建筑项目设计合同是建筑项目合同,而装饰和装饰合同是建筑项目建设合同,其中房屋装饰和装饰合同是一份合同。
其次,对于建筑方是否有资格有不同的要求。由于房屋装饰合同是一份合同,因此与不合格的建筑方签署的装饰合同不一定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对于建筑项目设计合同,必须要求设计单元具有相应的资格。
同样,关于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院有不同的要求。由于装饰合同属于建筑项目建设合同的范围,因此房地产的专属管辖权受到约束。但是,对于建筑项目设计合同,由于承包商的工作结果主要是为了提供设计计划或设计文档,因此在其他主要在项目现场上完成的情况下,它与承包商的合同有很大不同,并且该项目结果直接介绍给房地产,因此建筑项目设计合同不适用于独家管辖权。 b
答:Zhou ,“解构和重塑思维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审判方法”,法律出版社,第20页
B:Zhou ,“解构和重塑思维和建筑项目合同纠纷的审判方法”,法律出版社,第42页
裁判规则及其分析
实际点1:
在装饰合同纠纷中,确定装饰合同的属性应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列出的位置,即,它属于建筑项目合同案件:Hebei Real Co. Ltd.,Ltd。
审判法院:中级人民法院hebei省案号:(2020)Hebei 06 No. 41 [争议点]
Hebei Real Co.,Ltd。(以下称为 )和村委员会, ,街, City(以下称为村庄委员会)造成了有关装饰合同的争议。该案经历了hebei省的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个阶段的一个阶段。首先,当事方关于签署的委托装饰建筑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法院认为】
在判断该案的装饰合同和补充协议的有效性时,应首先澄清,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列出了建筑项目合同的装饰合同纠纷案件,因此装饰合同应为建筑项目合同。因此,在判断该案涉及的装饰合同和补充协议的有效性时,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确定。同时,由于司法惯例装饰合同的双方要求更符合建筑合同之一,因此将其确定为建筑合同更为合适。因此,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建筑项目中的建筑合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根据确定的决定是无效的:(1)承包商尚未获得建筑企业的资格或超过资格级别的资格; (2)不合格的实际建筑工人借用了合格的建筑企业的名称; (3)必须招标建筑项目,但出价无效。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的霍芬公司和实际的建筑工人没有相应的资格,案件涉及应招标但不招标的情况。因此,即使在案件中签署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在双方如实表达其意图时,在这种情况下,违反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应被视为无效。
实际点2:如果无法根据装饰合同纠纷中的“建筑合同”确定项目价格,则可以将有关项目成本的司法评估意见用作确定项目价格的基础。案件的来源: Pers Co.,Ltd.,Hu 和 印象建筑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与装饰合同纠纷案件:装饰和装饰合同纠纷案件
审判法院:江苏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年)
【有争议的点】
Pers Co.,Ltd。(以下称为Pers ),Hu 和 and Co.,Ltd。(以下称为装饰和装饰公司)造成了关于装饰合同的争议。该案首先是由江苏省的南东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案实例。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方对是否可以将有关项目成本的司法评估意见作为确定所涉及的项目价格的基础。 【法院认为】
首先,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已经确定确定项目价格的标准应限于Hu ,Pers 和 于2009年3月1日签署的合同,并且当应根据实际建设来解决要求时,法院非常必要的是确保司法评估的公平开始是必要的。其次,评估意见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涉及3月1日签署的合同没有特定的和解基础,并且由于涉及的项目主要发生在2009年5月1日左右,因此地方政府将发布新的“建筑项目费用配额”,因此,解决方案也应基于最新的“建筑项目费用”标准;其次,自3月1日签署的合同就项目主要材料的价格签署了相关协议,因此清楚地规定,应将12%的管理费(包括税)添加到最终价格的实际和解中。因此,为了确保最终价格的真实性,评估机构还应允许将12%的管理费(包括税)添加到认可和批准的材料的签证价格中。同时,由于Hu 无法提供反对品来证明评估所基于的施工图和单位价格,因此还应确定它是正确的。至于珀斯公司涉及的案件涉及的建筑物的三楼大厅中的龙骨间距项目,因为它不反对在第一案中进行盘问过程中此部分的评估意见,如果案件所涉及的建筑物的墙壁实际上会损害案件的墙壁,那么评估者还应予以评估,以确保对统计的规定,这是对依据的规定。总而言之,当无法根据“建筑合同”确定项目价格时,对项目成本的司法评估意见可以基于司法评估意见。
实际点3:如果双方仅在无效的装饰和装饰合同中的付款条款上达成协议,并且不涉及项目价格和金额,即使项目已完成和接受,它也不符合法律要求。案件资料来源:张·穆奇(Zhang ), Yaxia装饰有限公司和Xi'an 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审判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 Min AI 160号
【有争议的点】
Zhang 和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为Yaxia ), Yaxia Co. )由于对装饰合同的合同纠纷而造成了诉讼。此案经历了三个阶段:Yanta地区人民法院的第一案件,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省人民法院的第二案。在重审期间,当事方对张·穆奎宁(Zhang )是否可以要求西南分支机构(Yaxia )分支机构以条件以及是否达到付款条件来支付项目付款。
【法院认为】
由于此案是一项装饰合同纠纷,并且属于建筑项目合同纠纷范围之内,因此承包商应根据法律具有相应的资格,而在案件中的承包商Zhang 借用了西南分支机构的资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署的“评估责任信”无效。根据“对最高人民法院在建设工程建设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有关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条(对应于《民法典》第793条,第1款):从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商根据无效合同中的项目价格要求付款。但是,由于案件中涉及的合同仅规定付款条款,第2条中的“与合同的协议”主要是指与项目定价方法的金额,计算标准等有关的协议,并且不包括付款方式的协议,因此,当案件中涉及的合同中涉及的付款条款的合同中的合同不符合律师的规定时,请要求付款。因此,当案件涉及的合同无效时,合同中付款条件的协议对张穆奎明和西南分支机构的约束力没有约束力。因此,无法根据案件所涉及的合同来支付项目价格的西南分支机构的条件。
实用点4:在装饰和装饰合同之间的案例争议中,无论建筑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与建筑项目的接受和申请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案件的来源: Hotel Co.,Ltd。, Bada Group Co.
审判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年) Zhong 138号
【有争议的点】
Hotel Co., Ltd. ( to as Hotel) a with Bada Group Co., Ltd. ( to as Bada Group), Group Co., Ltd., and Zhong 's and .该案经历了两个阶段: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个实例,迪肯藏族自治区,云南省和云南高等法院的第二例。在第二个实例中,双方对 Hotel是否可以要求Zhong 或 Bada Group进行合作,以合作完成酒店装饰项目的申请申请。
【法院认为】
根据法律,由于此案是装饰合同纠纷,因此,装饰项目的建筑工人应是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否则双方签署的建筑合同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建筑工人郑穆蒙借了 Bada集团的装饰建设资格,因此应确定涉及的案件的建筑合同无效。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实际建筑工人借了一个合格的施工单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建筑材料和合格证书通常以该单位的名义发行,并借入资格。因此,即使在无效合同的情况下,也有项目接受申请。在这种情况下, Bada Group于2014年提交了一份申请报告,以完成对 Hotel的完成,并在申请当天, Hotel的现场经理和经理在现场进行了初步检查,并提出了项目质量的要求。但是,在完成项目质量问题的纠正完成之后,在监督工程师解释说,该项目已经满足完成接受条件后, Hotel没有组织整个项目的完成申请申请,但仅接受该项目。因此,不接受该项目不是由中东或宗教巴达小组造成的,而是因为旅游酒店本身并未长期组织完成的认可,这是由于管理人员的变化而导致的完成信息损失造成的,并且由于很长一段时间的运作而没有签约,因此该事实并未签署,因为该事实并没有签约。因此,旅游酒店不能要求Zhong 或 Bada Group合作与酒店装饰项目的完成接受申请的相关程序。
Point 5: If the party the and of the party of the with the about the of the part of the , the 's court will not the case : The name of the case: and case the of City and
审判法院: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年)Yumin RE-126
【有争议的点】
重庆江金区中央医院(称为江金医院)和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称为 )引起了关于装饰合同的争议。该案经历了三个阶段:江金地区人民法院的第一案件,重庆,第五个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例,以及重峰高等法院的重审。在重审期间,双方就 建设期间发生的门垫,安全和清洁人员的薪水有争议。
【法院认为】
In this case, since in the of the of the site in the case, that the fee for the site will be by the units on site, and after the of the , the case- "" by to to urge to pay the unit that did not pay the 费用以及合作费的金额包括电费,公司只提出向 报告项目付款时延迟的启动损失,并且没有提及诸如, and 等安全性和文明的建筑费用,例如公司表明公司承认 没有支付这一部分的钱。同时,公司在建设安全保证建设费用期间没有与医院进行谈判,这也反映了公司的态度,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拥有资金部分的人。此外,门垫,安全和清洁是安全和文明的建筑成本,项目价格包括每个建筑方的安全和文明的建筑成本。在早期,建筑部门在建筑期间对现场道路,门垫和环境进行了统一的管理,以满足其主要项目建设的需求。除了特殊的安全和文明的建筑费用外,江金医院还没有为这项工作单独支付。作为该项目的装饰部门,如果项目价格已经包含了安全和文明的建筑的特殊成本,公司应接管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当公司接管这项工作时,它还应该与现场的其他建筑单位进行谈判,以收集更多根据两党之间的协议。江金医院无法直接承担门垫,安全和清洁等的费用,否则它将违反诚信的要求。
结论
当审理装饰和装饰合同纠纷案件时,人们的法院应注意以下情况:首先,在确定装饰和装饰合同的性质时,他们应根据最新案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判断,即在最新案件规定中,在最新案件规定中,装饰和装饰的纠纷是根据该构建合同列出的,该合同是根据构建合同的判决,即裁定律师判决,该委员会是审判的排行权和对决的排行。其次,如果无法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合同”指定项目价格的金额,则可以通过司法评估所确定的金额;最后,应该澄清的是,是否接受和注册该建筑项目无法直接证明当事方达到的建筑合同的有效性。此外,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人民法院不得支持它:首先,当装饰项目建设方接受建筑项目建设方雇用的门卫,安全和清洁,以确保装饰项目的安全,但装饰项目建筑党直接要求承包商承担此安全和文明的建筑物的负担,而无需与装饰项目合同进行谈判,而无需与装饰项目的交易成本;其次,当确定当事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无效时,只有在合同中达成协议的付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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